新年伊始,沂水县纪委以更严的标准、更严的措施坚决反“四风”,做到有诉必查、有案必处,既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还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1-2月份查处“四风”问题2起,给予党纪处分5人,市纪委转办的元旦春节期间线索2起,均已调查结束。
紧盯问题易发节点,严明纪律要求。在元旦、春节期间,及时下发了《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的通知》,重申纪律要求,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切实做到严格自律,清廉过节。
综合运用多种媒介,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对查处四风问题的宣传力度,凝聚反“四风”的社会共识。对外公布2812388投诉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社会各界对“四风”问题的监督举报。运用“四风问题随手拍”手机APP,专门受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举报。对于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县纪委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开展约谈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于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县纪委及时转交有关县直部门办理。
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形成有力震慑。元旦春节期间,县纪委组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成立多个暗访组,针对“四风”变异新形式,深入乡镇、部门及酒店、景点、农家乐进行暗访,遏制“四风”问题反弹。今年以来开展6轮次明察暗访,形成了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