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沂水县纪委不断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从强化“三种意识”入手,全面提升纪律审查工作水平。
强化配合意识。充分发挥县反腐败领导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执法执纪单位的横向沟通协调,通过优势互补,扩大案源渠道。对涉嫌违法案件,在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基础上,迅速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强化程序合法意识。加强对纪律审查程序的管理,严格依纪依规开展纪律审查,从初核、立案到办案措施使用、移送审理等办案环节,都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确保纪律审查程序不出问题。
强化办案安全意识。实行办案安全分级负责制,案件主办人对承办案件安全负总责,分管领导靠案指导,出现问题层层追责。加强对办案场所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办案场所
的使用管理。严格遵守省纪委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规定,确保办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