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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四抓”严防“四风”反弹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7-05-19

针对“四风”问题花样翻新、隐身变异问题,沂水县纪委通过抓教育提醒、明察暗访、专项整治、问责追责,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抓牢教育提醒。在每个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印发通知、编发违纪案例通报等形式,提醒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触碰党纪红线。今年以来,共专题下发有关通知2次,分3批对4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充分利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指出问题、限期整改。今年以来共对12人进行了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组织处理,将苗头性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

   抓细明察暗访。针对当前“四风”问题穿上隐身衣,躲进青纱帐现象,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除重要节假日组织明察暗访,还坚持不定期随机抽取2-3个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组成暗访组,以每组每次至少发现2个问题线索为任务目标,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视情节对当事人和分管负责人给予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等。县纪委安排有关部室跟上督促和指导。今年以来,共开展明察暗访16次,形成了有力震慑。

  抓实专项整治。对公款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宴、奢侈浪费和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进行重点治理。通过不打招呼、不下通知的方式,组织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审计等有关县直部门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发现案源线索6条,查处案件4起。同时,畅通举报渠道,发挥“四风”问题随手拍手机APP作用,运行以来收到举报线索32条,查处案件5起。

    抓严问责追责。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今年以来查处“四风”问题10起,处理1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处分人数占处理人数的68%。加大“一案双查”力度,今年以来,对纠正“四风”不力的4名单位主要负责人和2个党组织进行了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