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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纪委绷紧廉洁弦严防“节日病”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7-05-25

      端午节来临之际,为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沂水县纪委制定下发《关于加强端午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重申各项纪律要求,狠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风。

抓牢纪律约束,强化自律意识。对于公款吃喝日趋隐秘倾向,县纪委重点强调严禁转入单位内部食堂、小饭馆、农家乐、私人场所、企业等场所,并向下级以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对于公款旅游行为,严禁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对于公车私用行为,明确规定除必要的值班车辆外,其余公务用车一律封存,严禁私车公养并私自驾驶公车。以一系列严格的纪律约束,督促党员干部强化自律意识。

    抓实监督检查,督促“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在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有效落实监督责任。集中通报一批典型案件,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着重强化“一案双查”,对“四风”问题突出的部门单位,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督促各级各部门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执行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营造正风肃纪浓厚氛围。县纪委不断强化问题线索意识,明确要求各乡镇(街道)月底之前上报端午节期间发生在管辖范围内不少于1条的“四风”问题线索。通过《沂水报》、县纪委监察局门户网站、“廉政沂水”微信平台公布“2812388”投诉举报电话,由专人负责24小时接听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党员干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处置,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发挥“四风”问题随手拍手机APP作用,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营造深入纠正“四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