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沂水县纪委把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全面执行到位作为履行职能作用、严明党的纪律、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工作,着力抓好处分决定的宣布、送达、执行、回访、解除、监督“六步骤”,实现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的规范化,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维护党政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是处分决定宣布到位。凡给予纪律处分的,县纪委审理室或乡镇纪委及时在其工作单位规定范围内进行宣布,明晰违纪事实和定性处理情况,所在党组织、单位在《送达回执单》签名并加盖党组织或单位公章,并做好处分宣布会议记录。
二是处分决定送达到位。今年来,先后5次到临沂监狱、山东运河监狱等送达处分决定书,采取“面对面”的方式,将处分决定直接送达受处分本人,要求本人签名按手印,严格履行回执单手续,受处分本人进行表态发言,使其进一步认识到违纪问题的危害性,明确自己所受处分的档次、时限和对工资、晋升、考核等的影响,时刻警醒和鞭策自己。
三是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处分决定按程序送达后,县纪委与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处分决定是否归入本人档案,本人职务是否在处分决定影响期内提拔,工资是否按规定进行调整,违纪款项是否及时收缴,公务员年度考核是否按规定确定等次,调查组督促整改事项是否得到有效落实等情况,强化监督检查,以确保处分决定的落实到位。
四是处分决定回访到位。县纪委审理室定期进行回访,与受处分人谈话谈心,及时掌握当事人对违纪处理后的意见、想法、认错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督促其认识错误,积极改正。截至目前,共处分违纪人员86人,对22人开展了回访教育。
五是处分决定解除到位。县纪委审理室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严格按照本人提出申请、深入所在单位座谈了解、征求单位意见和本人谈话的程序,做出解除处分决定。今年,共对3名受政纪处分的公职人员按程序办理了解除政纪手续。
六是处分决定监督到位。要求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按时报送《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全面报告处分决定的宣布、送达、职务、工资、考核、入档等执行情况,单位填表人和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落实相关人员的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