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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高标准严要求将巡察触角向党的“神经末梢”延伸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7-06-30

第一轮巡察重点村(社区)工作启动以来,沂水县委巡察组坚决贯彻上级要求,认真研究学习巡察规章制度,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深入精准发现问题,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切实形成有力震慑。

抓严巡察动员会组织实施,提高被巡察单位思想认识。一是严格审核会议议程,巡察组与乡镇党委事先就组长讲话、表态发言、民主测评等会议议程充分沟通交流,明确参会人员范围,确保会议有序召开。二是严格审核发言材料,针对被巡察单位负责人的表态发言做到三个“不放过”,即思想认识不到位不放过、问题查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明确不放过。三是严格审核参会人数,认真细致做好会议签到,对未能参加会议的党员、村民代表等人员去向一一核对,坚决杜绝无理由不到会行为。四是严格组织民主测评,提前审查测评票内容,认真讲解测评票填写注意事项,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站、意见箱等投诉举报方式,确保民主测评工作不出纰漏。

抓实有关资料调阅,全面排查问题线索。要求被巡察单位提供会议记录、账务资料、党员信息采集表等基础资料,突出政治巡察,紧扣“六项纪律”,紧抓“三个重点”,紧盯“三大问题”,按照各自分工进行查阅。对查阅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体研判,及时固定相关资料。针对发现的问题以及需要重点了解的事项,拟定谈话提纲,为谈话工作做好基础。

抓牢个别谈话组织开展,突出谈话成效。明确村会计、保管、村民理财小组成员等必谈人员,根据农村基层实际特点,从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普通群众中随机选取代表进行谈话,全面掌握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带着问题谈,区分人员谈,用群众语言谈,原汁原味记录谈话情况。深入群众中间,随机走访群众,切实保证谈话效果。谈话结束后,及时整理谈话记录,对反映问题进行归纳,定期召开全组会议对谈话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突出谈话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