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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纪委三管齐下剑指基层“微腐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7-07-24

沂水县纪委将纪律审查工作的重心向基层“微腐败”延伸,细查问题线索,瞄准重点领域,聚焦重点人群,利剑高悬,直击基层。

细查问题线索,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县纪委紧盯群众身边的微权力,对 “四风”和腐败问题展开拉网式排查,同时对上级巡视、巡察交办的线索、群众来信来访等各类问题线索开展“清仓”活动。今年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起,处理21人,其中科级干部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

瞄准重点领域,严查侵害群众利益行为。针对群众反映较集中的问题,盯住基层涉及上级拨款项目较多的站所,以扶贫项目、扶贫救济、三资管理、惠农补贴等重要领域的腐败问题为执纪重点,对发现存在履职不力、监管缺位的严查严办。1—6月份今年以来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7起,处理6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9人,其中,扶贫领域案件20起,处理2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

聚焦重点人群,突出问题导向。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集中、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作为重点监督对象,细查深挖存在的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对违纪问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今年以来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办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55件次,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查违纪案件116起12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94人,涉及科级干部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