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五年来,沂水县纪委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从严从紧推进作风建设。
强化建章立制,确保行为有范。县纪委配合县委召开专题会议,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动员部署,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关于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车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等文件。同时紧盯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下发通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纪律要求,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聚焦作风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对“2812388” 投诉举报电话的管理,完善问题线索“一口受理、统一分流、分级办理”工作机制,对问题线索坚持零容忍、零放过。研发了“四风问题随手拍”网络监督软件,方便广大群众参与监督。自开通运行以来接收问题线索35条,查实5条。
高频率明察暗访,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县纪委每年会同公安、交警、乡镇纪委等部门组成督查组,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动向,采取与其他县区交叉检查、乡镇对调互查的方式,不定期到机关单位、服务窗口、中小学校、餐饮酒店、旅游景点等进行明察暗访。2013年以来先后组织281次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线索168条。
严格正风肃纪,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将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作为重中之重,动真格、出真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一案双查”,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了严查重处、决不姑息的鲜明信号。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5起,处理123人,其中科级干部1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7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0起,形成正风肃纪的浓厚氛围。
加强宣传教育,确保入脑入心。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通过党组会、干部职工会、支部会等形式,抓好相关纪律要求的学习,确保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依托县纪委门户网站、廉政沂水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对作风建设情况进行集中宣传、跟踪报道,开设专栏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形成强大声势,确保有关廉政要求入眼入耳、入脑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