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第三轮巡察启动以来,认真总结前两轮巡察工作经验,抓好“四个注重”确保巡察工作不走过场,察出实效,不断推进巡察工作深入开展,助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注重巡察制度保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建立了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巡察工作有章可循。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法规和文件制定了《中共沂水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沂水县巡察工作制度汇编》,近期结合巡察工作的开展情况,制定了《沂水县委巡察工作运行办法》,明确了巡察工作职责,为今后提高巡察工作效率,确保巡察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注重巡察方式方法创新。在开展巡察工作中,不断总结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沂水县委巡察组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积极探索巡察工作新方式、新方法,采取“望”、“闻”、“问”、“切”四诊法从多维度进行全面系统了解,发现问题线索。“望”,认真查阅有关账目和资料,集中调阅被巡察单位党委会议记录,了解“三重一大”等事项;“闻”,召开座谈会、听汇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听真话、听实话;“问”,将明察暗访、个别走访、个别谈话作为发现问题线索重要渠道,摸实情、摸隐情。“切”,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甄别,逐一把脉,严格分类,及时处理。
注重打造优秀巡察队伍。将巡察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全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专业化巡察队伍。挑选熟悉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执法等专业领域的优秀干部组成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补充调整。根据巡察工作任务,实行一次一授权、一次一组建、一次一决定,切实选优配强了巡察组人员力量。每轮巡察前均组织培训,着力提升巡察干部综合能力素质,注重强化对党纪党规、巡察工作条例的学习以提升思想政治素质,注重对巡察工作业务培训以提升能力素质。
注重巡察成果落实。巡察的目的是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健全制度,巡察成效最终要体现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管党治党责任是否落实上来。沂水县委巡察组针对发现的边巡边改问题,结合实际情况,提出针对性强的整改意见,及时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要求立即改、真整改、见成效,并在巡察结束后,及时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将问题线索分类转办到相关部门,要求涉及单位及时查处,保证问题线索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确保问题线索处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