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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纪委监委:举行特邀监督员、特邀接访员聘请仪式,强化社会监督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10-25

为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社会监督,10月24日,沂水县纪委监委举行特邀监督员、特邀接访员聘请仪式,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政府的领导出席仪式。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农村基层、专业律师、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各界的32名特邀监督员、12名特邀接访员接受聘请。

特邀监督员受聘时间为5年,按规定参加或列席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有关会议、活动,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和有关案件提出意见及监督建议,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实施监督。特邀接访员参与纪检监察信访接待工作,做好来访群众的法律咨询和心理疏导。

仪式由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兰峰主持。县监委委员徐爱国同志宣读了《关于聘请特邀监督员的决定》、《关于聘请特邀接访员的决定》,与会县领导为特邀监督员、特邀接访员颁发了聘书,特邀监督员、特邀接访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解飞通报了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县委副书记陈海龙作了重要讲话。

仪式上对特邀监督员、特邀接访员制度的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为特邀监督员、特邀接访员履职提供必要工作条件,认真研究、吸纳特邀监督员特出的意见、建议;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特邀监督员、特邀接访员工作;各位特邀监督员、特邀接访员要做监督工作的“行家里手”,履行好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