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全面建设清廉沂水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共沂水县委关于全面建设清廉沂水的实施意见》及陈士贤书记有关讲话要求,安排部署下步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协作、提升质效,推动“清廉沂水”建设成势见效。全面建设清廉沂水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吕洋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的安排部署,全面认识建设清廉沂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清廉沂水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工程来抓,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清廉建设是一项久久为功的工作,要聚焦“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文化清和”目标,重点强化理论武装,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推进清和廉洁文化建设,形成管用见效的清廉建设体系。以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村居“五大清廉单元”为载体和抓手,分类推进、抓主抓重、以点带面、全域推进。要做好结合文章,将清廉建设与其他工作深度融合,把各项任务贯通起来,不断推动清廉沂水建设走深走实。
会议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实行“党委全面领导、纪委监督推动、牵头党委(党组)主抓、部门党委(党组)实施”的工作机制,将清廉沂水建设情况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及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工作内容,拧紧责任链条,健全评价制度,推动清廉建设取得成效。要强化宣传引导,讲好清廉沂水故事,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会上,传达了全市全面建设清廉临沂工作联席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中共沂水县委关于全面建设清廉沂水的实施意见》,宣读了《关于设立全面建设清廉沂水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财政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等5家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各乡镇纪委、各派出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县委巡察办副主任,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