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沂水县纪委紧盯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及工作推进不力等重点问题,强化监督执纪监察,积极做好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筛查工作。
畅通渠道收集线索。督促乡镇党委、纪委主动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领域加大检查、察访和分析、研判力度,通过走村入户、现场接访等方式收集线索、了解情况。充分发挥县信访举报大厅、纪检监察网上举报系统、“2812388”举报电话等媒介的作用,为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举报途径。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受理群众举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条,已移交相关纪检监察室办理。
全面起底筛选线索。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全面排查梳理,摸清问题底数。通过对2016年以来公安机关侦结、检察机关移诉、审判机关判决的涉黑涉恶案件,县纪委、县公安局等受理办理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筛查,发现党员干部、监察对象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排查问题线索20条,其中新发现线索13条。
部门联动共享线索。与政法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督促政法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查处的案件开展梳理,进一步查找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近期积极与县河沙办对接,排查非法开设沙场,盗采、运输、买卖河沙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问题线索,目前,已对今年以来非法开设沙场,盗采、运输、买卖河砂资源案件进行了逐一筛查,发现该领域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类腐败问题线索1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