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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1-6月份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55人

来源:沂水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7-18

今年以来,沂水县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在前,把践行“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监察全过程,有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坚持教育提醒,筑牢防线。每逢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印发通知、编发违纪案例通报等形式,重申有关廉洁过节纪律要求,做到重要节点及时提醒、重点监管,把好党员干部廉洁关。今年以来共专题下发有关廉洁过节通知4次,通过市县纪委监委网站、廉政沂水微信平台、廉政视窗电视栏目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4批次、38起,营造廉洁从政浓厚氛围。

坚持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对于发现的违规违纪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指出问题,批评教育、限期整改。今年以来共对101人进行了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组织处理,有效将腐败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

坚持问题导向,动辄责咎。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今年1-6月份,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55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01人,占比39.6%;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01人,占比39.6%;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27人,占比10.6%;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26人,占比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