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近日沂水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分别是:
富官庄镇何家庄子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兴胜克扣群众低保金和残疾人补贴问题。2014年1月,张兴胜因本村村民反映该村低保户、残疾人杜某家里种植蔬菜大棚,不应享受低保待遇,遂向镇民政部门汇报并将杜某领取低保金、残疾人补贴的存折收回。民政部门于2014年4月停发杜某低保金,张兴胜持有杜某存折期间,先后三次提取杜某存折内低保金、残疾人补贴共计2830元。期间张兴胜给予杜某现金1000元,剩余1830元被张兴胜据为己有,用于家庭开支。张兴胜同时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县纪委给予张兴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许家湖镇东官庄村党支部原书记熊善金在危房改造、低保评选工作中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4年春,熊善金在为该村村民杜某祥申请危房改造过程中,收受杜某祥所送感谢金1000元;同年4月,在为该村村民杜某天办理低保过程中,收受其所送现金500元。熊善金同时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县纪委给予熊善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沙沟镇上麻庄村二次分配低保金问题。2007年至2011年,上麻庄村违规将每年领取的低保金二次分配给村两委会议研究确定的其他困难户,共计53930元。马玉林作为该村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领导责任。马玉林同时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县纪委给予马玉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