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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实行问题线索管理新机制,处置问题线索322件

来源:沂水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8-30

“郭某某违规接受辖区企业宴请、收受礼金等违反廉洁纪律案,给予郭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从沂水县委第二巡察组发现问题线索,到案管部门研判分办,再到处置意见反馈……近日,沂水县纪委县监委运用问题线索管理新机制,仅用8天就完成该问题线索的处置。

为提高问题线索管理水平,该县纪委县监委制定出台了《沂水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办法(试行)》,实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集体会商、全程跟踪、闭环运行,探索构建精准高效的问题线索管理新机制。

案管部门组织集体研究,对问题线索初步研判后,针对不同情形提出分办处置意见,并提交集体研判。研判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后,确定问题线索的承办部门和处置时限,并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了结确定处置方式。

为确保线索办理时效,对即将到期的及时催办提醒,对逾期未结的发函督办,动态更新问题线索管理信息库,实行备案销号制度。定期召开问题线索综合分析专题会议,听取问题线索办理和处理情况,研究反映问题集中领域整治措施,提升问题线索办理质量和效果。

此外,该县还专门编制了《问题线索规范化管理处置流程图》,将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理工作展现出来,争取让纪检监察干部一看就懂,一学就会。

截至目前,该县共处置问题线索32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160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40人次。

“问题线索管理新机制能够确保线索处置保密规范、科学高效,切实提高监督执纪工作质效,为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夯实基础。”该县纪委县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