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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敲响“廉洁警钟” 确保风清气正过节

来源:沂水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9-06

“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一是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日前,沂水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对全县党员干部进行提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碰红线。

为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拧紧“廉洁发条”,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沂水县纪委监委重申纪律要求,敲响“廉洁警钟”,增强党员干部 “免疫力”,严防“节日病”。

“对节日期间纪律作风问题,早提醒、早安排,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同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四风’问题,严到底、不退让。以此向广大党员干部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强烈信号,警示和告诫他们,越是到了这样的关口,越应绷紧纪律之弦,管住手、管住嘴、管住心,以实际行动展现遵规守纪的作风。”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王升华如是说。

县纪委还将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线,实地暗访、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随机和突击检查。同时,畅通各类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全方位发现和查纠“四风”问题线索。对中秋、国庆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特别是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查处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中秋、国庆两节是‘四风’问题高发的重要节点,既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老问题,又要关注隐形变异的问题新动向;既要严厉查处顶风违纪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又要加大对表态多、落实少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查处力度。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对纠正‘四风’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将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为廉洁过节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