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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一案一反馈”促案件质量提升

来源:沂水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11-01

经审理,你镇报送的李某违纪案卷宗存在部分瑕疵,我们已经列了出来,请尽快补充完善。”近日,沂水县纪委县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受理审核某乡镇移送的一起案件后,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县纪委案件审理室把卷宗存在的问题写得很详细,这对我们来说也是一种业务指导,从中可以学到很多。”该镇一名纪检干部连连称赞道。

为全面提升案件质量,今年以来,沂水县纪委县监委采用“一案一反馈”工作方法,对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案件卷宗进行“闭环质检”,找准案件卷宗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给办案部门进行整改完善。截至目前,该县纪委共审理案件125件,提出反馈意见80条。

“我们制作《移送审理登记表》和《形式审核表》,规范开展‘一案一反馈’工作。在收到审查调查部门移送的案件后,审理人员立即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量纪、处理、程序等方面严格把关,对每份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帮助审查调查部门发现程序漏洞,查找质量问题。”该县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周斌介绍。“对发现的问题,召开室务会进行讨论,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反馈给案件审查调查部门,督促其查漏补缺,做深做实审核把关、监督制约工作。”

“采用‘一案一反馈’的做法,能更好地为审查调查工作‘把脉会诊’,对症‘开处方’,有效防止案件‘带病’上会,‘带病’结案。同时,能够做到以审促改、以审促查,让‘形式审核’不流于形式,切实发挥好案件审理关口、出口和窗口作用。”该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