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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紧盯关键环节 提高通报曝光工作质量

来源:沂水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5-14

“这次县纪委监委通报的诸葛镇党员干部张某、段某欣等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聚集、聚众饮酒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镇党委、政府要深刻吸取教训、严格队伍管理,全体党员干部也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近日,在诸葛镇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上,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李桂华强调。

为进一步做好以案促改工作,沂水县纪委监委围绕案件筛选、程序审批、以案促改等重要环节,在提高通报曝光工作上下足功夫。

在案件筛选上,注重发挥典型案件的导向作用。统筹好工作重心和发展大局,聚焦贯彻上级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方面突出问题;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围绕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大气污染防治、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及时准确回应舆论关注和社会关切的违纪违法问题,消除公众质疑。

“我们进一步规范了审批程序,通报典型案例的,各级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审批;公开曝光典型案例的,一律提级审核把关。”党风政风监督室王升华介绍,该县纪委监委强化党风政风监督、案件审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准确表述案件关键情节,慎重选择通报曝光方式,避免质量参差不齐、类型单一、笼统抽象、舆论炒作等问题;同时,拟公开曝光典型案例,由党风政风监督室会商案件审理室把关,经委领导批准,报送市纪委监委审核后对外发布。

为避免一处了之、一曝了之,该县纪委监委深化以案促改工作。把强化以案促改作为日常监督、派驻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党委(党组)通过专题会议、集中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县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预防效果。今年以来,先后督促6个被通报曝光单位从监督管理、制度机制、理想信念、法纪意识等方面找原因、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同时,深入细致做好被通报曝光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其放下包袱,吸取教训、将功补过,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下步,我们继续提高通报曝光工作质量,发挥好导向作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抓好制度建设,做好通报曝光‘后半篇文章’。”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兰峰同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