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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审计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通报

来源:沂水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12-09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月16日至3月2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审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4月24日,县委巡察组向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建设缺失、领导弱化,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针对巡察组出的“抓党建主体责任空转虚化,局党组抓党建不能持之以恒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期间,局党组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分析全局党建工作形势,部署开展“守初心、担使命,创先锋党组织、做最美党员”主题实践活动,上报先锋党组织1个,最美党员1名,参与全县评选。5月15日,研究制定《审计局关于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清单和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强化党组抓党建的责任意识。

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党的领导弱化、没有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引领作用”问题

整改情况:修改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议议题确定、决策程序等要求,制定议题清单,严格按照预定议题和程序进行集体决策。整改期间,先后召开4次局党组会议传达县委会议精神、安排重大审计项目、研究科室人员调整等。

3、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局党组对工作大局引领不够,运行不规范,长期以党组会代替班子成员会,与县委县政府的思路对接不严,上传下达仍需进一步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订制局党组会、班子成员会专用记录薄,明确会议召开时间、主要议题、出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整改期间,召开局党组会议5次,领导班子成员会3次,及时传达全县大气污染防治等会议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审计业务工作与全县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二是制定公文传阅制度。明确文件处理流程,及时将上级审计机关、县委县政府下发的文件,在班子成员间传阅,做到登记、传阅、回收闭环管理。整改期间,已办理、传阅公文16件。

4、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民主生活会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端正,整改不彻底,没有从工作实际和内心深处查找问题和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积极开展理论学习、谈心谈话,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深刻剖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

(二)党的组织建设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员发展及党费收缴方面仍存在问题。

5、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浮于表面,敷衍应付”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党内组织生活。每月开展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月到“双报到”社区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每月开展“关爱老人·情暖夕阳”寸草心志愿服务活动。局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活动。

6、针对巡察组指出的“违反组织纪律,落实末位发言制不严格,未落实负责人末位发言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不断完善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和程序。二是实行重大事项党组书记末位发言制度,在研究科室人员调整、第一书记任职村绿化资金等“三重一大”事项时,党组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党组书记在议事决策中最后表态发言。

7、针对巡察组指出的“‘三会一课’学习制度落实随意松散,会议记录存在弄虚作假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狠抓“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今年以来,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9次党规党情,观看《战役一线党旗红》公益专题片。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党课教育,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轮流上党课,先后开展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在一线高扬》《做全面从严治党的明白人、责任人、带头人不忘誓言,争做优秀共产党员》3次专题党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廉洁从审争做优秀共产党员

8、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党员发展程序不合规、入党材料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党员发展流程,做好党员发展会议签到、选票发放、回收等,确保参会人数、得票数准确无误。整改期间,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流程,新增发展对象2名、入党积极分子3名。二是做好党员档案的梳理检查工作,对证明材料无时间、入团时间空白等,及时发回本人重新填写,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连续性。

9、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党费收缴不严格,未按规定标准收缴党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天力审计师事务所党支部13名党员党费缴纳标准进行重新核查,按实际收入相关比例确定月缴党费基数。补缴党费2306.2元,全部上缴县直机关党工委。二是建立党费收缴工作台账,每月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开公示,确保党费收缴规范、完整。

(三)思想建设重视程度不够,主题教育活动开展的不认真,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严格。

10、针对巡察组指出的“主题教育活动开展被动应付、走过场,学习心得体会抄袭严重、雷同率高”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党员心得体会、研讨发言等材料的审核把关,对敷衍了事、随意糊弄、照搬照抄的责令重新撰写。整改期间,8名党员干部重新撰写相关心得体会、研讨发言9篇。

1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形同虚设,学习记录常年空白局党组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存在严重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贯彻落实2017年1月30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要求,加强和改进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定《2020年审计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提高学习成效。目前,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专题学习20次。

(四)作风建设不严不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工作作风不严谨、不细致。

1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发文不规范,发文登记管理松散,多类红头文件发文未登记,并存在多文号发文,‘一女二嫁’、‘移花接木’党组文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审计局公文收发管理制度,建立发文登记表,行政公文、业务公文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审核、签发,堵塞发文监管漏洞。二是办公室加强对公文的核查,重点检查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公文格式是否统一规范、文号、时间等。目前,共清理废止公文4个,调整公文文号2个。

13、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审计档案管理不严,部分档案材料问题百出,档案内容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村居审计质量考核办法》,加强对乡镇审计办的业务指导、工作督导,将审计档案管理纳入对乡镇审计办的考核。二是举办村居审计培训班,围绕村居审计文书、审计程序、审计质量等进行了讲解,进一步规范了村居审计工作。

14、针对巡察组指出的“科室设置与编办规定不符,部分科室职能不清,存在职能重叠、交叉等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编办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要求,对科室设置、职责分工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删繁就简,进一步整合审计资源。二是按照《三定方案》规定,制定明确科室职责分工的意见,厘清科室职责,杜绝职能重叠、交叉现象。

15、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审计成果运用后劲不足,审计线索深挖不够,局机关缺乏对问题整改的监督部署,没有达到错防弊堵塞漏洞的效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大数据手段,全面推动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审计、政策跟踪审计,深挖违规违纪问题。对审计发现的违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县纪委、县财政局处理。整改期间,已移送县纪委、财政局问题线索1条二是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提出审计建议,推动问题解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审计中,县卫健局采纳审计建议,及时出台了《沂水县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和《沂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管理制度》等多个管理制度进行规范。

16、针对组指出的“审计结果缺乏公示公告,缺少群众监督,信息宣传的网上阵地建设缺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审计结果公开制度,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专项资金审计结果进行公开公告,增加审计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整改期间,发布政务信息公开9条。二是全面加强信息宣传阵地建设,定期发布、更新微信公众号内容,确保更新及时、内容健康,凝聚正能量,坚决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整改期间,发布各类信息33条。

17、针对巡察组指出的“贯彻落实上级扶贫精神不力,脱贫攻坚文件行文不规范,脱贫方案内容连年重复”。

整改情况:加强对上级扶贫精神的学习,结合具体实际和职责分工,制定了《审计局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目前,脱贫攻坚审计已完成。第一书记任职村新建排污管道300米河道清淤1000米硬化、绿化内道路620米扩建林蛙养殖30亩。组织党员深入结亲连心村、双报到社区开展“关爱老人·情暖夕阳”寸草心志愿服务、圆梦“微心愿”等活动,助力全县脱贫攻坚。

(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存在薄弱环节,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时有发生。

18、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重视性不足,存在走形式应付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科室责任清单,逐项制定落实措施。二是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今年以来,先后召开4次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廉政建设5月11日,组织开展履责谈话,局主要负责人与分管负责人开展履责谈话5人次,分管负责人与科室负责人开展履责谈话9人次,科室负责人与科室人员开展履责谈话19人次

19、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党内监督制度形同虚设,述职述廉搞形式、走过场没有内心深处触及思想和灵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党内监督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二是认真落实述职述廉制度。进一步压实局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认真撰写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并加强对述职述廉报告的审核把关。

20、针对巡察组指出的“账务处理不规范,存在额度较大的支出缺少相关明细”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大额开支的审核把关,组织人员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额度较大的支出缺少相关明细进行全面核查,对涉及到的网络维修、结对帮扶送温暖等大额开支,补齐明细附件3份。

2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财务监管不到位,支付手续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原始票据的审核,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原始票据无经办人签字问题进行了梳理排查,落实经办人员,并按规定进行票据经办人补签。

2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财务支付随意性大,存在无原始凭支付费用的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原始票据的审核,补开2017年支付的车辆保险费和部分电费发票。

23、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差旅费报销把关不严、审核细”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沂水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差旅费报销标准,加强差旅费报销审核,收回差旅费报销不规范资金15700元。

24、针对巡察组指出的“财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账票不符、单据涂改等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切实提高财务人员责任意识,加强对财务支出的审核把关,对多付款、涂改凭证问题进行全面核查,追溯求源,查清事实,收回多支付费用180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联系。联系方式:电话0539-2251426;

电子邮箱:ysxsjj@ly.shandong.cn

 

中共沂水县审计局党组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