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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沂水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沂水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12-09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2月28日至3月23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残联党组进行了巡察。4月22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1、强化思想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党组把抓好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当做政治任务对待,作为当前我会头等大事来抓,先后2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围绕领导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干部作风建设等巡察反馈突出问题,进行全面研究,做出全面部署,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整改。

2、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抓整改。成立以党组书记、理事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整改工作的协调调度。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工作,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确保整改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3、分类施策,抓好任务分解。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制定了《关于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反馈存在的6个方面24条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逐条逐项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建立了整改台账,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教育不深不实,思想政治建设有差距

1、关于“理论学习浮于表面,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出台《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2020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二是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列入6月份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专题学习。

2、关于“宣传思想工作阵地意识不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上半年以来,召开党组会议分析研判了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做出工作安排,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二是制定出台了《县残联2020年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要点》,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主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部室责任清单及追责问责清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三是分管负责人于6月30日以《坚定不移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为题为全体党员上了一堂党课,从什么是意识形态、为什么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任务、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深刻阐释。四是加大惠残政策宣传力度,在5月17日“全国助残日”期间,通过移动、联通公司群发惠残政策短信80余万条,和电视台合作,在沂水一台播放惠残信息游走字幕,同时印制残疾预防知识宣传折页36万份。

(二)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不坚决

3、关于“村居残疾人专职委员作用发挥不充分,误工补贴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乡镇残联加大对专职委员的管理力度,每年对辖区内的专职委员至少培训2次,不断提升专职委员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截止目前各乡镇已开展专委业务知识培训38次。同时,利用业务知识培训契机,加大对专职委员补贴标准的宣传力度,做到政策透明。二是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组联部、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专职委员补贴发放核实小组,根据银行到账明细,督促乡镇残联在5月底前完成了对本辖区内专职委员误工补贴发放情况的核实。补贴发放核实小组安排专人从专职委员名单中随机抽查了10%进行了核实,共抽查121人,重点核实是否存在虚报冒领等问题。对抽查发现的比如补贴未打卡、不知道是否已发放、不知道补贴标准等问题责成乡镇残联进行了整改。

4、关于“残疾等级评定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国家、省市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列入了5月份“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使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办证工作人员进一步掌握了残疾人证办理的流程、条件、时限等具体要求。二是加大了对残疾人证办证工作的监督力度,分管负责人每月至少2次到办证现场进行监督、指导,堵塞残疾等级评定漏洞。三是严格落实了国家省市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协调县卫健局自5月1日起,在《山东省沂水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审批表》上加盖“沂水县人民医院残疾评定专用章”,并下发了《沂水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启用、废止“沂水县残疾人联合会”钢印、“沂水县人民医院残疾评定专用章”等印章的通知》,在残疾人证“批准残联”栏盖“沂水县残疾人联合会”公章。

5、关于“康复救助经费改变用途”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月3日,县残联康复部会同财务科前往县特殊教育学校发放了《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通知书》,限6月25日前整改完成并形成书面报告。二是县残联财务科专门对康复资金单独建账给予了指导,要求严格按照关于《临沂市2019年度脑瘫、智障、孤独症、听障儿童精准康复救助项目配套实施方案》(临残联办字〔2019〕21号)文件规定使用资金。三是于6月9日召开全县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会议,对康复救助经费的使用等问题作出明确要求。

6、关于“残疾人托养资金未发挥作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告知县社会福利中心并要求其限期整改落实。二是于6月2日召开了整改落实情况调度座谈会,县残联分管负责人、教就部工作人员、办公室和财务工作人员、县社会福利中心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三是6月5日,县社会福利中心提供了整改后的2019年托养资金账目及资金使用绩效计划。

7、关于“惠残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居家托养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问题。5月11日,安排专人对2019年4月份居家托养服务开展情况进行了电话抽查,根据抽查结果,于6月1日召开了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人员座谈会,反馈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同时,双方签订了《2019年居家托养服务项目补充协议》,对服务质量、效果和服务时长等进行了明确规定。针对残疾辅具器械管理混乱的问题。安排专人对辅助器具库存情况进行了一次清理,从清理情况来看,库存数量、发放数量和采购数量相符。建立了康复辅助器具出入库动态管理情况表及辅助器具库存清理汇总表,完善日常领取记录,安排专人负责,每月定期整理汇总辅具发放情况,确保了账实相符。针对精神障碍残疾人住院救助项目。责成县人民医院出具了“关于3名精神残疾人住院救助项目不足三个月出院的情况说明”。安排专人对薛某某、党某某、孔某某个人缴费部分进行了核实,经核实以上3人个人缴费部分均超过了4000元,超出部分均未收取费用,且本人有出院意愿,故同意其出院。同时,结合实际对《关于实施2020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残疾人住院救助项目的通知》(沂残联办字〔2020〕2号)文件内容进行修正,将救助标准中免费住院三个月补助4000元的内容救助标准改为:住院周期原则上为3个月,若除去各类报销后残疾人自理费用超过4000元,且残疾人或监护人有出院意愿的可以提前出院。

8、关于“法制意识淡薄,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有限”的问题。

整改情况:巡察反馈会议后,我会及时与山东大昌律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进一步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主动将反馈会议以后形成的《2020年度精准康复及家庭无障碍改造辅助器具采购项目》《残疾预防宣传折页印制项目》《2020年度精准康复服务轮椅跟标采购项目》《助残信息宣传业务协议》等合同、协议交由法律顾问进行了审核,堵塞了法律漏洞。同时对巡查提出的合同签署处无日期、无法人签章等问题进行整改。

(三)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人事管理不严格

9、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6月12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支部工作条例》列入专题学习内容进行了学习。在10月份老干支部换届中将严格遵守规定,规范选举程序,同时注重档案留存,会议记录做到实事求是。

10、关于“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违反程序发展党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5月份固定学习日学习时,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沂水县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严格标准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的意见》。在现有的预备党员转正及今后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每半年考察培养一次,据实填写写实簿,准确把握各阶段时间要求,严控会议人数,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灯塔--党建在线”发展党员网上记实系统,做到会议记录实事求是,与网上记实系统相对应。

1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因故缺席2018年8月、9月主题党日活动的7名人员和今年缺席5月份固定学习日活动的党员,安排专人于6月24日进行了集中补课。二是在2019年度及以后公务员年度考核时,严格按照基层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程召开党员大会,按照学习测评内容、填写测评表、汇总测评结果的程序开展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每名党员作出综合评价、确定等次。

12、关于“干部人事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份党组理论中心组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在日常工作中规范了姓名的填写使用,统一使用干部档案认定姓名,有效避免了出现名字混用的问题。

(四)作风建设有待强化,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依然存在

13、关于“工作纪律执行不严,人员日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县残联工作人员规范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请销假、因公外出审批程序,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全体工作人员认真遵守,严明了工作纪律,改进了工作作风。二是分管领导分别与经常迟到早退的职工及长期不在单位工作的同志开展谈心谈话、提醒教育,迟到早退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

14、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担当作为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学习研讨提纲、领导班子交流发言提纲等材料严格把关,杜绝了照搬照抄现象。二是规范了发文管理程序,实行签发单制度,巡察反馈以来,以单位、党组或残工委红头文件形式共下发文件20件,均严格按照起草部室拟稿、办公室校对人员校对、分管领导审核、主要负责人审批的程序发文。针对工作人员存在不敢担当、相互推诿情况由分管负责人与其进行了谈话、提醒,责成其端正工作态度。

(五)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

15、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全县残联系统党建工作要点》《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于4月23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三是认真排查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风险措施,强化廉政意识,增强廉洁从政自觉性。

16、关于“公车管理不严,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格公车管理,严格按应急保障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并详细记录使用情况。二是在5月份固定学习日传达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定点租赁社会车辆工作的通知》,同时在租车时做好了租车登记、台账资料留存等工作。三是加大了对公务接待工作的审核和审批,对仅有通知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接待。

17、关于“差旅审批存在资料后补现象,内容矛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5月份固定学习日传达学习了《沂水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定点租赁社会车辆工作的通知》,严格规范差旅审批流程。二是对于超标准领取的伙食补贴予以清退,共清退6人伙食补贴270元,已于6月23日将清退的超标准领取的伙食补贴交回县财政。

18、关于“参加学习、会议无通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份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沂水县行政事业单位常用财经政策文件汇编》,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各项资金支出严格把关,会计资料不齐全的不予支付。二是已督促相关人员将参加学习、会议的通知材料补齐。

19、关于“差旅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了《沂水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二是将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予以收缴,应收232元,实收219元(1人死亡),已于6月23日将清退的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交回县财政。三是根据《沂水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会实际,制定出台了《沂水县残疾人联合会差旅费管理办法》。

20、关于“编外聘用人员重复领取工资和生育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临沂市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中“生育津贴和工资不重复享受”的规定,由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对2013年以来重复领取工资和生育补贴的人员进行了全面排查,经排查,2013年以来共有7名编外聘用人员8次重复领取了工资和生育津贴,现已全部收缴,共收缴重复领取的工资56331.13元,已于6月23日将清退的重复领取的工资交回县财政。

21、关于“物品采购通过中间人,有赚差价之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物品采购审批制度,进一步明确采购的程序、方式、采购物品的范围以及采购人员等事项。二是所有物品的采购,全部通过已开通公户的商户采购,加强了对资金流向的监管。

22、关于“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以来,我会加强了对工会经费的管控,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工会经费,没有再发生向非正式职工发放春节、中秋福利的情况。二是对2018年10月,无经办人签字列支的零星维修费、报销单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集中支付未经财政局审核等问题由财务人员进行了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23、关于“工程项目及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第三方验收形同虚设的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结合各项业务的工作实际,明确第三方的义务,具体验收要求,并签订好聘用合同。二是针对工程涉嫌整体转包或借用资质的问题。安排办公室与中标单位寰宇建安公司进行了沟通,该公司指定蔡颖云为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具体负责该工程的实施,不存在工程整体转包或借用资质的问题。三是针对项目结算程序倒置的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合同或协议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拨付项目经费;验收尚未完成或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拨付经费,坚持杜绝结算程序倒置问题的发生。四是针对固定资产有流失风险的问题。财务人员已将2017年为康复中心购买的护理机等康复设备11台,测听室和训练室1间记入了固定资产管理账,作为单位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六)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24、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做好了用人单位安置残疾职工审核工作,截至目前共有75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256.417人(安置不足一年的按月折算),其中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28个,安置残疾人113人;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47个,安置残疾人143.417人。二是5月27日,将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反馈给税务部门。由于今年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安置残疾职工年审结束时间推迟到10月份,为了尽快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根据税务部门要求,已于6月底前将已审核用人单位安置残疾职工信息报送至税务部门并开展保障金征收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两个多月的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与县委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阶段,县残联党组将持之以恒推进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坚决兑现巡察问题整改政治承诺。

  • 坚持守土有责,扛起“两个责任”。夯实党组管党治党、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党组将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切实担负起整改责任。
  • 坚持从严从实,巩固整改成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继续保留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筹推进后续整改任务,思想上克服过关松劲情绪,重整行装再出发,行动上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规范,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9-2253710;电子邮箱ysxcl@ly.shandong.cn。

 

 

 

中共沂水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0 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