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要求,2019年7月30日至9月29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沂城街道巡察,10月29日向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反馈的2大类9个方面的30个问题,并提出4项意见建议。我们完全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站位,迅速行动。市委巡察组反馈后,街道党工委第一时间召开了专题会议进一步深化对反馈动员会精神的学习认识,11月2日召开了党工委扩大会议对整改任务进行研究部署,11月10日认真听取各部门意见后制定了整改方案。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要求街道上下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重要性,真正把认识提上去,把责任担起来,把问题认领下来,按照方案责任分工、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不等不靠,不推诿敢担当,全面开展整改落实。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整改工作坚持在党工委统一领导下开展,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对反馈的2大类9个方面的30条具体问题进行了责任分解,建立了整改台账,逐条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反馈的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党工委书记主持召开了3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议,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推动、抓落实,各位班子成员也按照分工协同配合狠抓整改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抓整改的工作格局,创造了态度端正、行动有力的整改氛围。
(三)细化措施,强化督导。整改方案经过了充分研究论证,从指导思想、整改目标、具体步骤、内容措施和责任分工、工作要求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尽早整改到位。坚持“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方案、一名责任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每周进行调度,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调度分析进展情况,有效推动了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阶段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问题整改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的问题
1.党工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力。
(1)关于“对待整改思想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政治意识,切实提高对巡察工作的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根据10月29日反馈意见,第一时间召开党工委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部署,11月2日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对整改任务进行研究部署,利用一周时间制定整改方案,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整改落实情况。二是把问题整改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认真检视问题,狠抓整改落实。整改期间,召开调度会4次,确保所有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截至目前,所有反馈问题均得到有效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对各领域存在的问题通过建章立制等方式巩固整改成效,共新建制度3个。
(2)关于“人员超编超配依然严重”问题。
整改情况:增强担当意识,对人员超编超配问题,严格按照上级机构改革方案要求积极推进落实,针对实际工作需要对人员进行科学高效分工,进一步精简设置机构,坚决杜绝自行新增机构、超职数配备干部。目前,已按照机构改革要求,落实7办5中心管理机构,有效确保了机关的运行、工作的落实。
(3)关于“廉政谈话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按照《沂城街道党工委关于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意见》《沂城街道党工委关于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要求,已于2019年9月份开展履责谈话、廉政谈话。二是在今后工作中,各班子成员认真抓好分管工作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好分管领域的廉政提醒谈话、履责谈话和谈心谈话等,如实做好记录。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及时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重要报告内容,纳入党工委述责述廉重要内容,做到主题突出、认识到位,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4)关于“扶贫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纪律意识,严肃工作纪律、制度执行和责任落实,由纪工委、考核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工作失责的,严肃追究责任。压实问题整改责任,正确区分问题性质和实际情况,按要求对违规享受资金进行追缴到位。二是对巡察反馈问题、自查问题中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全面整改,同时做好深入分析研究,制定完善扶贫项目后期管护等相关制度,堵塞漏洞。三是街道党工委责令民政所对所有基层干部的近亲属享受低保的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执行好《低保备案制度》,对不符合的坚决给予退出。
2.基层党组织建设仍然存在薄弱环节。
(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制度,规范会议通知、 签到、请销假、补课学习、会议记录等制度和流程,明确“支部主题党日”每次不少于2个小时,及时全面完善整理会议影像资料。二是切实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督查检查,责令纪工委、组织科、考核办严格落实全程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提高会议组织、会议记录和党员学习的质量。同时,责令各党支部2019年“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组织学习活动不认真的,责令限期整改。
(2)关于“党费收缴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完善《党费收缴制度》,由组织科负责对所辖党支部党员党费缴纳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党费缴纳记录、公示情况、收费票据等是否规范等情况。对排查出的党费欠缴问题,限期全部足额补缴。二是各基层党组织严格党费收缴标准,根据《党员交纳党费基数及金额核定表》准确核定每名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和数额,安排专人负责收缴党员党费,同时,及时将党员交纳党费上缴街道党工委,并保存好街道党工委开具的《中共沂水县委组织部党费收缴凭证》。三是严格组织关系转接中的党费收缴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或转出,党费必须在原党支部交清(组织关系转接时的月份),否则不予办理转接关系。目前,街道所有基层党支部都采用扫码方式通过党费云平台每月按时上缴,明细每月一公布。
(3)关于“党员队伍建设依然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工委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工作,集中研究党建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应由党工委会议研究的事宜,明确会议研究接收预备党员、党员转正审批的内容,严格实行逐一研究逐一表决制度。二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党建业务培训、班子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的指导。把软弱班子排查转化列入基层党建重点,摸准摸清村居情况,妥善制定党员发展计划,严格政治标准和发展程序,着力从35周岁以下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4)关于“‘两新’组织党建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党组织成立程序。对“两新”组织党支部党员进行核实,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党工委按照相关程序撤销党组织。二是调整理顺关系。对“两新”组织党支部设置情况进行排查,本着有利工作、有利管理的原则,对党支部进行合理划分。三是加大排查整治。重点排查“两新”组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情况,对因常年外出、年老体弱的落实寄学、送学、帮学制度,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组织管理。核查党费交纳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补交党费。四是严格党员发展程序。着重核查“两新”组织发展党员的劳动合同、会议记录情况,规范党员发展各阶段程序,及时完善档案资料。
3.财务管理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1)关于“津补贴清理打折扣”问题。
整改情况:前期未清收彻底的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已全部收缴完毕,今后将严格津贴补贴管理,从严控制各类评比表扬活动,坚决杜绝违规发放。
(2)关于“公务卡结算尚未执行”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财政所协调银行机构开通快捷通道,组织在编人员到银行办理公务卡并做到应办尽办。从现在开始今后所发生费用一律采用公务卡结算、转账支付,杜绝大额现金支出。
(3)关于“往来款项清收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街道党工委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应收款清收工作紧抓不放,逐项对往来款项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收计划,分类采取回收措施,多渠道、多形式督促借款人及时归还所欠款项。今后严格控制新增借款,一律不得将财政资金出借企业、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用财政资金为个人垫付费用。
(二)关于“新发现的问题”的问题
1.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1)关于“会议记录涉嫌造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街道党工委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切实加强会议记录管理,明确街道党工委(扩大)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等由秘书科专人负责记录,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议题、研究事项等,重要会议要留有影像资料。二是严格执行党工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专题办公会议等会议决策机制,如实做好各类会议记录,要完整地对原始资料进行统一归档保管。
(2)关于“文件照搬照抄”问题。
整改情况:街道党工委严格审查印发文件,坚决杜绝文件照搬照抄,11月28日前对街道下发文件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出的类似问题责令有关单位负责人做出说明,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同时进一步明确由制文单位、分管领导对下发文件负责审核,统一报秘书科备案。今后严格按照发文要求,严格审核把关,无关文件一律不予印发、未经审核的文件一律不予印发。
2.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1)关于“大额提取现金支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完善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好现金使用范围,严控现金支出。对公务出差严格落实公务卡结算。二是对日常公务支出全部实行网上银行转账支付。三是对老干部、老党员、80岁以上老年人、退职人员发放的生活补助款等,除为了体现上级的关怀和党委政府的温暖,确需当面发放现金的情况外,全部转为通过“惠农一卡通”或其他银行账户发放。
(2)关于“违规向企业拨付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街道党工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全面停止对企业、单位的拨款,无上级文件要求,不再对企业、非预算单位拨付经费、补助款及其他款项。
(3)关于“坐收坐支租赁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租赁收入已全部上缴县财政,今后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好“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做到发生的每笔资金收入都及时上缴财政专户,杜绝违规直接坐支。
(4)关于“经费支出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街道党工委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审批制度》,全面清理“账外账”问题,规范工作经费支出管理,统一纳入财政监管,坚决杜绝以现金形式支出。二是街道党工委责令财政所严格审核把关报销单据,对管理区工作经费实行限额报销,执行好管理区工作人员加班餐费报销标准,杜绝无正式发票报销等问题。
(5)关于“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规范报销手续凭证管理,财政所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认真审核报销手续和费用标准,公务出差差旅费全部实行公务卡或其他转账方式结算。严格执行《误餐加班补贴规定》,严控加班用餐审批,认真执行加班用餐标准。
3.扶贫不够精准扎实。
(1)关于“扶贫宣传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街道党工委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宣传工作力度,11月上旬对街道参与扶贫帮扶干部集中进行扶贫政策宣传培训,安排所有帮扶干部集中进行一次入户走访,向贫困户及时宣传相关扶贫政策,规范整理扶贫档案,帮助清理环境卫生。
(2)关于“排查筛选不精准”问题。
整改情况:街道党工委成立由扶贫办牵头,组织、经管、审计等部门对贫困户享受扶贫政策待遇进行专项排查,严格开展筛选,严格履行程序手续,坚持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各类贫困保障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坚决杜绝优亲厚友腐败问题的发生。
(3)关于“村居会议记录模板化”问题。
整改情况:街道党工委责令扶贫办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居会议制度,严肃村居扶贫工作会议纪律,召开会议要根据上级扶贫部门工作安排要求结合村居实际,坚持因地适宜、实事求是,力戒照搬照抄、形式主义,对发现的疑似弄虚作假问题从严查处。
4.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
(1)关于“资产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街道扶贫办、经管站切实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完善扶贫资产管理,严格执行资产登记确权、承包合同、收益分配等程序手续,确保扶贫资产运营安全。
(2)关于“项目违规转包获利”问题。
整改情况:街道扶贫办、经管站进一步健全完善扶贫资产运营流程体系管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资产发包、交接,最大程度避免扶贫资产闲置,合理控制扶贫资产折旧、损耗。
(3)关于“承包程序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街道党工委责令扶贫办切实加强对扶贫工作、项目运营的全程指导、监管,严格履行工作程序。相关工作按要求进行公示公开,做到公平公正透明,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及时整理完善档案资料。同时,对相关村居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4)关于“资金公示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街道党工委针对反馈的问题,全面排查,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公开公示,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同时,做到举一反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加强经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管。
(5)关于“收益发放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街道党工委严格按照三资管理要求,对扶贫收益未通过银行卡发放的问题坚决杜绝,做到令行禁止,严格执行惠民资金发放工作纪律,保证所有涉农资金全部由银行打卡,并由村居及时开通金融代办等便民服务通道。
5.危房改造工作不彻底。
关于“认定危房未完成改造”、“疑似存在以修代建”、“有的危房改造户疑似未搬出”、“有疑似危房未列为改造对象”等问题。
整改情况:街道党工委对反馈的扶贫领域危房等方面问题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班摸底排查,坚决把问题整改到位。一是针对反馈的具体问题,逐一实地落实解决措施,对危房修缮、翻建情况进行安全鉴定,并由街道财政给予一定补贴,并由村居全部整改到位,对搬离危房异地定居的落实贵重物品和必需生活用品随迁措施,并由村居负责定期查看,坚决杜绝贫困户回迁居住。二是加强对贫困户房屋动态管理,坚持定期实地察看,掌握好贫困户住房安全情况;在遇有重大灾害性天气时,认真组织排查贫困户房屋安全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各种不安全因素,真正做好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2019年12月19至30日,由县住建局牵头,聘请第三方,对全街道所有贫困户住房进行了鉴定验收并挂牌。
6.扶贫档案资料管理混乱。
(1)关于“会议记录不一致”问题。
整改情况:街道党工委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秘书科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切实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工作业务学习培训,明确责任,确保档案资料真实性和准确率。
(2)关于“材料存在逻辑矛盾”问题。
整改情况:街道党工委责令扶贫办、经管站对所有档案材料重新进行核查整理,确保材料规范完善。责令扶贫办加强基础性工作管理,强化日常督查,注重工作细节,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3)关于“村级合同管理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街道党工委责令由扶贫办对村级扶贫项目合同、协议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修正。对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失误的,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对弄虚作假、因失责造成重大影响的,从严追究责任和做出处理。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落实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街道机关工作作风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突出表现在扶贫领域,一方面,部分扶贫干部理论教育、思想武装不到位,对解决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缺少方式方法、存在畏难发愁情绪,不能攻坚克难。另一方面,部分扶贫干部责任心差,工作流于表面,上级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工作不够扎实,在追求实效方面欠缺,例如虽然积极争取到一些重点扶贫项目,但对于项目的后期建设、持续利用、收益管理等工作没有投入足够的精力,致使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二)问题整改表面化,不够深入。能够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把存在的具体问题加以改正,但是整改的效果是否持久还有待进一观察,还需要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
(三)开拓创新的精神有所欠缺。面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惯用老方式、老办法,存在经验主义问题,缺乏攻坚克难、迎难而上开创新局面的勇气和干劲。例如街道存在的人员超编问题,多年悬而未决,整改措施治标不治本,无法在短时间内根本改变这一现状。
下一步打算:
(一)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一是党工委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将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及时研究制定脱贫攻坚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定期听取各领域特别是扶贫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健全每周例会等制度,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二是纪工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和明察暗访力度,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严防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责任制全面落实。持之以恒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密切关注“四风”“微腐败”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形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制度落实,强化程序意识,确保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落到实处。
(二)着力提升基层组织建设。一是树立党建主体责任意识,筑牢党建工作基石。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持续强化党建各项工作,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二是抓好制度建设,强化党建工作考核。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促进抓基层党建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切实增强规矩意识,严格规范议事程序,做到记录齐全,程序合法,执行到位,监督有力,公开公正。
(三)继续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力度不减,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以敢于担当的精神抓好整改监督。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一线跟进、及时反馈、对账销号,对试探、走过场甚至对抗的部门和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纪工委要充分运用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尤其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集中、证据充分查实的案件,无论涉及到谁,绝不姑息迁就。要从问题表象看本质,剖析根源,举一反三,在全面整改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基础上,突出扶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狠抓制度建设和执行,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要积极引导社会舆论,主动接受监督,回应群众关切,并按照巡察组要求,按时做好整改情况上报等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2276811;邮政信箱276400;电子邮箱ysxycjd@ly.shandong.com。
中共沂城街道党工委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