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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出国岂能“说走就走”

来源:沂水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5-18

“上述问题严重违反了干部因私出国(境)政策规定,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近日,沂水县委组织部对个别干部违规出国(境)问题印发了一份通报,关于这份通报背后的故事,还得从半年前说起。

去年12月,沂水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发改局进行常规巡察。有一天下午,正在查阅资料的工作人员小黄向巡察组李组长汇报了一个情况。

“从我们调阅的护照来看,该单位有5名人员有因私出国行为,其中李某某在不到1年时间中,连续5次从东兴口岸去越南。在他们提供的资料里,没有出国境报备情况。”小黄说道。

“他们可能存在违规出国问题。这样,今天咱们加班把这个情况了解一下。”李组长把大家召集起来,进一步安排着。“咱们分成两个组,小黄,你去核实该单位因私出国境备案,还有证件集中管理情况,我和小赵找李某某聊一聊。”随后,两个组分别开始行动。

“请你说一下护照上连续的出国记录是什么情况?”李组长开门见山问道。

“护照?我就是从广西东兴去越南的时候用过护照。当时也不是专门去越南玩,就是去东兴那边找朋友,东兴口岸那边的越南芒街东西便宜,我就是去转转买点东西……”李某某轻描淡写地回答道。

“那你去之前跟单位领导请假、备案了吗?”李组长继续追问。

“我是利用假期出去的,没跟领导说,我也不是专门去越南玩,不知道还得备案。”李某某仍未意识到问题所在。

“县委组织部2015年以来已经多次下通知强调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和外出备案,到现在你还说不知道需要备案。请你仔细回忆一下去越南的情况,什么时间、怎么去的、去了几次、干了什么,越详细越好。”

经了解证实,该单位多名干部因私出国既未向领导请假,也未履行备案程序,存在违规情况。单位也存在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重视,证件收集不及时、文件传达不到位、工作落实不细等问题。巡察组将这一问题移交给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给予李某某、武某等5人全县通报批评处理。

“党员干部不同于普通老百姓,要带头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对政策规定要有敬畏之心,因私出国(境)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不能‘任性而为’。”李组长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