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兰山区第一交叉巡察组在县农发办召开巡察反馈会议。兰山区委交叉巡察组组长任建梅同志、副组长李明同志,沂水县委巡察领导小组成员谭卿同志,县纪委派驻六组组长相殿圣同志出席会议,县农发办党组书记、主任秦照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兰山区第一交叉巡察组自2018年8月7日至9月7日对县农发办开展巡察。会上,任建梅代表巡察组通报了反馈意见,指出了县农发办在十九大精神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四条整改意见,要求县农发办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要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和工作台账,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结合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检查,提出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逐个问题销号,做到件件有着落。要按照要求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整改情况,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
秦照强代表县农发办党组就巡察反馈意见作表态发言,一是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开展巡察工作,是对我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集中检验,是对我们领导干部的一次“党性会诊”、“廉政把脉”、“政治体检”和“全面检阅”。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站位全局,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当作一次“洗洗澡”、“治治病”、优化政治生态的机会,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进一步增强“三个自觉”,树立“四个自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二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将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专题召开党组会和民主生活会,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对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对照意见和建议的具体内容逐个细化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要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 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三是搞好结合,相互促进,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我们要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坚持把落实整改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抓好梯次型队伍建设,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要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让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扎实构建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