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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开展财经专项巡察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来源:沂水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5-23

沂水县将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纳入巡察监督重点,从5月3日开始利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对县直16个单位开展了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巡察,强化源头治理,深化廉政风险防控。

加强组织管理,打造高效巡察队伍。一是有力组织推进。5月15日召开全县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巡察动员部署会,县直各部门负责人、财务科长,县委专项巡察工作组全体人员参加,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解飞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5月16日,组织开展违反财经纪律专项巡察业务培训班,专项巡察组全体成员、县委巡察办有关人员共计30余人参加培训,明确职责任务,掌握巡方式方法。二是筑牢人才队伍保障。县委巡察办从县财政局抽调业务骨干,负责本次专项巡察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从县纪委、县委巡察机构、财政局、审计局抽调30名精干人员,组成4个巡察组,在16个县直单位随机抽取进行全面检查。

聚焦财经领域,打出精准组合拳。一是把握巡察重点。明确时间节点为2013年以来,整合多年来各级巡视、巡察及财政监督、审计检查的项目内容,针对财经违规问题、财经纪律执行问题、财政资金风险问题、财务管理问题、资金管理等,范围涉及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二是                                                                                          明确工作方法。这次专项巡察以单位自查自纠与巡察组重点巡察相结合,以巡察促整改,以整改促管理。三是抓实问题整改。坚持边巡察、边交办,督促被巡察单位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整改建议,由被巡察单位积极认领,深挖细查探病因,限期全面整改。

深化成果运用,夯实巡察效果。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从体制机制、监督管理上深挖根源,提出具有全局指导作用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同时,对面上的普遍性问题,按照职能职责,转交有关部门对照检查、完善制度。通过适时复查,延伸放大巡察震慑效果。建立成果运用台账管理制度,全程留痕管理、全程跟踪督办,对工作拖沓、履职不力的,坚决问责追责,确保专项巡察的针对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