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9日至11月2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国有林场总场党总支开展了巡察。12月18日,县委巡察组向国有林场总场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县委巡察组在客观评价国有林场各项工作的同时,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林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相应整改意见和建议。国有林场总场党总支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总场成立了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情况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总支书记、场长任组长,总场副场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分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场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等工作。2020年12月份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领导班子会议2次、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情况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国有林场总场党总支《关于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方案》分为三个阶段进行,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科室、分场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明确了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主动不透彻”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2021年党员集中培训计划》,将理论学习内容和林场工作进行深度融合,学习计划明确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二是召开领导干部会议,深入学习领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内涵,研究讨论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森林资源具体措施,规划在沂河林场斜午林区依托森林质量提升项目,建设青少年科普基地100亩,建设科普馆1处、面积150平方米,用以实施林业科普教育。三是加大思想政治工作力度,加强领导干部与职工之间、职工与职工之间的交流沟通,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改善工作作风,提升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2.关于“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滞后”的整改情况。一是已向有关部门建议森林消防队员到林场靠前驻扎或为各分场配备足够的专职森林消防队员,积极争取为各分场配备或更新消防车辆。二是各分场已按照《森林经营方案》(2021-2030)规划,积极争取项目,加快推进林场基础设施建设。
3.关于“管理体制机制不顺畅”的整改情况。此次事业单位改革已明确国有林场总场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进一步理顺了管理体制机制。
4.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不研究、不表决”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坚持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一律进行讨论决策。二是所有会议都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5.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力”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充分利用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宣传从严管党治党、意识形态、涉林政策法规等内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学习体会、工作总结等材料抄袭严重”的整改情况。已对涉及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各党支部提出了严格要求,今后对学习体会、发言材料、工作总结等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审核,坚决杜绝照搬照抄,甚至从网上下载、购买相关材料等行为的再次发生。
7.关于“公文撰拟不严谨、发文管理混乱”的整改情况。已制定《公文管理制度》,明确公文处理规范流程,确定专人负责公文管理、记录文号使用备案等情况,杜绝再次出现发文时间、编号矛盾和空置文号现象。
8.关于“燃油费使用无序”的整改情况。已完善用油管理制度,今后严格用油使用管理,做好用油记录,规范燃油费报销程序,加强票据管理。
9.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善”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沂水县国有林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范国有林场国有资产管理,盘活闲置的固定资产。二是已向有关部门汇报汞丹山林场山体裂缝具体情况,今后加强安全监控,随时掌握山体裂缝动态,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0.关于“账务处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已对漏记支出、固定资产未入账、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进行账务调整处理,低值易耗品清理单据已经主要领导签字审批,今后要求财务人员加强财务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1.关于“组织人事制度执行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此次事业单位改革,调整理顺人员编制,已按现工作岗位确定编制,今后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管理规定。二是已制定因公、因私出国(境)备案表,并发至各场,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因公、因私出国(境)备案手续。三是待事业单位改革“三定方案”确定后,积极向有关部门汇报情况,适当增加编制使用计划,加大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各类人才招聘力度,逐步优化职工年龄文化结构。
12.关于“发展党员档案不完整”的整改情况。已完善相关记录、材料,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直机关党工委有关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13.关于“党费管理不严谨不细致”的整改情况。严格规范党费收缴记录,要求做到严谨细致;由有相对固定工作的党员提供工资证明,按照其工资核定党费;对党务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增强意识,避免再次出现党费单据有误等问题。
14.关于“党员教育抓的不紧”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从严从紧抓好党员教育管理,要求全体党员在“灯塔—党建在线”党员教育网学习平台每月至少学习8学时,确保完成每年96学时的要求,并要求管理员每季度通报党员学习情况,抓紧抓实党员线上教育。
15.关于“对历史遗留问题束手无策”的整改情况。已向有关部门汇报沂山林场2名企业编人员缴纳保险和汞丹山林场被判刑人员占编制具体情况,积极争取政策支持,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三、持续整改巩固成果,抓好下一步工作落实
通过全面整改,国有林场总场党总支、各基层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县委巡察工作极大地触动了思想,强化了“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国有林场总场党总支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下大力气推动解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县委巡察成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坚决遏制“四风”反弹。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
(四)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92535311;邮箱:ysxgylczc@ly.shandong.cn。
中共沂水县国有林场总场总支部委员会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