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公安局党委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
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2日至6月11日,县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对县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7月13日,县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向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公布。
一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结合实际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方面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不深入,“四个意识”树得不牢问题。
(1)政治意识不够强,政治理论学习形式化、表面化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及历次全会、庆“七一”重要讲话等精神,以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等重要文献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和支部主题党日学习的主要课题,结合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健全完善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常态化机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按照上级党委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分专题系统制定学习计划,真正做到学深悟透、真信笃行。自7月份以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开展7次集体学习研讨,各党支部“支部主题”党日和固定学习日活动均组织了12次(每月2次),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制定了具体计划,贯穿全年始终,正在有序进行。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导向,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指示精神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明确导向,推动警力下沉、保障下倾,积极向上级争取编制,科学调配警力资源。目前,全局现有在职民警410人,派出所民警共142人,占全局警力的34.6%,如按照基层基础建设三年攻坚45%的要求,还有43人缺口。拟于近期组织全局人员调整,争取采取下派锻炼、精简机关等方式,实现派出所警力配置到位。本着“实战、实用、实效”的原则,动态配置最先进、最前沿的实战警用装备,完善车辆管理制度,针对全局执法执勤车辆车况差、车龄长等情况,制定年度车辆更新计划,及时对各派出所110接处警车和老化执法执勤车辆更新换代。计划更新车辆21辆,现已付款采购13辆,全部用于派出所等一线执法单位,推动基础建设水平和实战保障能力再上新台阶。
(3)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警察队伍训词“聚焦实战、强化训练”指示精神不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进一步细化全警实战大练兵实施方案,拓宽练兵渠道,丰富练兵载体,依托训练基地分期分批组织开展现场执法轮训、警务实战技能、实弹射击等各项训练,力争每年集中训练不少于15天。目前,已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完成所队教官专题实战培训,制定出台了全警培训计划,从10月11日开始至12月底,对全局民警进行了集中训练。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搞变通,深化公安领域改革方法举措不具体问题。
(1)基础建设三年攻坚应付考核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按照上级要求,精简机关人员,推动警力下沉,每年新招录民警和新接收的营以下军转干部,除特殊岗位外,一律到派出所工作3年以上。对没有基层所队经历的机关部门民警,分期分批下沉派出所工作。目前,对2020年新招录的5名民警、1名新调入民警,已分配到派出所;对2021年新招录5名民警,已全部分配至派出所工作;结合下步人员调整,再从机关精简10至15名警力充实派出所。对下派锻炼的机关民警,严格纪律、下沉到位,有效解决派出所警力紧张问题。
(2)全面深化公安领域改革创新措施不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2018年全县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中涉及的户政、出入境、交管、禁毒等“放管服”改革业务,已全部完成。下步工作中,对上级出台的“放管服”改革工作,将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导落实,确保各项“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到实处。抓实“互联网+公安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建设,依托“沂水公安”微信公众号,与省厅、市局及时对接、更新网址、链接数据,“微警务、微服务”页面功能已恢复正常使用。
3.关于深化平安沂水建设、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用心用力不足,全力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
(1)聚焦执法办案主责主业意识不强,力度不大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树牢主业意识,聚焦打击锋芒,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铁拳1号”等行动,对未破的故意杀人积案,重新梳理、上马攻坚,争取实现突破。6月13日,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抓获省督命案逃犯顾某华,对尚未抓获的命案逃犯,坚持“一案一研究”,制定不同的缉捕方法策略,压实包案追逃责任、强化基础信息采集、做实数据分析研判、同步开展规劝引导,力争再获新突破。切实将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放在首位,坚持“宣重于打、宣优于打”,“国家反诈中心”App推广安装数量全市第一,进一步加快96110预警平台建设,深入推进“断卡”行动,坚决斩断电诈犯罪赖以生存的渠道和链条,加强对多发、新型犯罪手法的分析研判,做到“快接报、快阻断、快止付、快破案”。共成功预警劝阻450余起,避免损失3000余万元,累计止付银行卡153个846万元,为群众挽回损失260余万元,整体打防取得显著成效。2021年11月3日,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现场会在沂水召开。
(2)执法规范化建设还有短板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县局制定的《2021年度执法“双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持续抓好“警情清零”和“积案清仓”执法“双清工作”,每月进行通报,并纳入绩效考核。①对2021年2月马站派出所办理非法买卖危险物质案,将收缴的烟花爆竹自行销毁且丢失销毁记录问题,已责令该所补证完毕。②对2017年5月城东派出所办理聚众斗殴案件作调解处理问题,扫黑专业队已将该案件重新并案侦查后移送起诉,目前已判决完毕,县纪委已给予责任民警相应处分。③对治安大队涉案财物管理不到位、涉案财物管理场所设施简陋问题,已按相关要求安装防盗大门、监控等设施,对所有涉案物品进行规范管理;④对许家湖派出所对合法权利人不明确的财物没有及时发布公告问题,已于7月14日依法发布相关公告,如满六个月相关财物仍无人认领将上缴国库。
(3)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力度不够,河砂盗采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利局制定印发《沂水县打击整治自然资源领域黑恶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意见》,重新组建河砂整治力量,建立完善河砂治理新机制,持续强化巡查摸排力度,对发现的涉河砂线索逐一认真核查,全面搜集固定证据,及时依法核查处理,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彻底打击,最大限度挤压偷盗河砂、私挖滥采等违法犯罪空间。自9月17日河砂等矿产资源治理新机制运行以来,已侦办案件18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0人,取保候审10人,涉案价值2500余万元。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局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满足于“检查有记录、汇报有材料”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由宣传科负责,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局党委会的重要议题,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意识形态领域动态动向,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切实肩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局党委先后于6月23日、10月14日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传达学习了县委意识形态有关文件内容,听取了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分析了工作中的短板和弱项,研究制定了下步工作措施。
(2)指导基层抓意识形态工作针对性不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健全完善报告通报、分析研判、风险防控等机制,精准指导各基层单位第一时间消除意识形态领域各种潜在的风险隐患。9月下旬,组织各科室队所开展了排查整治,分别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力求全面化解。
(3)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和表率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健全完善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警的工作体系,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除个人领学、集体共学方式外,适时组织开展集体研讨交流,不断提升学习质效。自7月份以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开展7次集体学习研讨,每次学习研讨均进行了规范记录,形成了纪要,并在县局公安网主页发布要闻,为全局作出积极表率。
(4)抓队伍思想建设不紧,“学习强国”在线学习不积极主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强化对“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网络学习情况督促检查,将其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机关党委坚持每日通报“学习强国”个人和支部参学情况,对月积分后5名的个人通报批评,对月均活跃度后5名的党支部通报批评并约谈支部书记,全力提升“学习强国”参学率。截止10月11日,我局“学习强国”学员总数472人,激活472人,活跃学员446人,参与度94.49%。
(5)阵地建设不够有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扩大“沂水公安”微信公众号影响力,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不断增强公安工作透明度、公信力。对个人注册的“警察之家”公众号已注销处理。
二 二、关于纪律作风建设存在偏差,内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方面问题
1.关于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意识不强,为民服务成效与群众期盼有落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深入调查研究,指导各派出所结合辖区治安状况、实有人口数量、社区(村居)规模和警力状况等实际情况,在全县科学规划整合设置警务室11处,争取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支持,充实辅警、义警、警务助理、网格员等辅助力量,配合社区民警开展常态值守、流动值守、应急值守,建立完善《警务室工作制度》、《社区民警工作职责》《社区民警工作规范》、《警务助理工作职责》、《警务助理工作纪律》等制度机制,积极开展防范打击违反犯罪、治安巡逻、法制宣传、情报收集等相关工作,实现24小时警务前移“不打烊”,服务群众不缺位,形成了“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对巡察发现的富官庄徕庄、马站杨城警务室和城东雪山警务工作站相关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
2.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
(1)财务审核把关不严,虚假发票入账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主要领导“一支笔”签字制度,加强大额资金使用监督,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规范单据审核流程,严把财务审核关口,对于不合理、不规范的票据坚决不予入账。同时,组织财务人员、采购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鉴别票据能力,举一反三,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2)安保补助费等费用发放不严格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巡察反馈,2018年4月至5月,29名请假或脱产学习培训人员存在全额发放补助的情况。经核查,为上合组织青岛峰会期间,对安保天数的统计,有8名同志出现误差,主要原因是各相关单位与政工室在人员请事假方面脱钩、漏报及审核不细致所致。按照上级要求,2018年全年安保天数为130天,实际参战天数达到或超过120天的按120天执行,不足120天的据实发放。经核查,全局发放安保补贴人员2018年参加重大安保天数均超过120天,发放补贴符合上级要求。我局已于8月27日修订完善《沂水县公安局休假请销假制度》(沂公通[2021]85号),严格规范制度执行,全面落实整改到位。下步,将按照巡察组反馈意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管理,严肃纪律,规范申报、管理、使用各类资金,确保不发生问题。
三、关于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不够有力,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问题
1.关于“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树立不牢,党建、业务“两张皮”问题。
(1)局机关“五级责任体系”链条衔接不紧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树牢“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压实局党委抓党建主体责任“五级责任体系”。科学制定党建工作考核制度,纳入全局年度综合考核内容。机关党委要积极履职、牵头协调,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委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局党建工作会议,明确重点、分析问题,制定措施、部署工作。2021年以来,局党委会议4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机关党委召开全体会议4次,召开全局党建工作会议3次。于9月24日制定出台《沂水县公安局2021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沂公党[2021]37号),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考核体系。
(2)统筹指导基层党建不到位,党建带队建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结合基层实际,严格按程序向县委县直机关工委请示,对3人以上党员的圈里派出所(原属派出所第一党支部)、四十里堡派出所(原属派出所第二党支部)分别设立党支部,真正发挥“党支部建在所队”的政治优势。院东头派出所(与姚店子派出所联合党支部)因暂无书记合适人选,延期设立党支部。
2.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有欠缺问题。
(1)议事决策不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关于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未招标先建设问题,已主动向主管部门汇报并依法处理,按相关规定补充完善相关手续,依法依规进行建设施工。关于支付黄山建筑公司120万元无党委会研究记录问题,已举一反三、落实整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确保不发生类似问题。关于局长办公会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已由指挥中心负责,建立局长办公会议记录簿,实事求是记录、整理。关于应由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未见集体研究记录问题,严格落实好《局长办公会研究案件规定》,对所有不予立案、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取保候审等案件全部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已建立记录簿,由法制大队同步记录、整理。
(2)末位表态制执行不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每次党委会实际均执行末位表态制,会议记录人已作出说明,是由于个人根据录音会后整理记录习惯造成。下步要严格规范党委会议记录,确保党委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执行到位。
(3)干部队伍轮岗交流机制不健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分类托清民警岗位任职年限,与县委组织部汇报沟通,拟于近期组织干部队伍轮岗交流,并形成长效机制,逐步解决干部管理中的顽疾。目前,已形成调整交流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审批,近期将组织实施。
3.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压而不实,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流于形式,监督执纪偏宽偏软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将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列为局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至少每半年研究一次。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共同制定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及责任清单等相关文件,报请局党委会研究通过后下发,坚决杜绝出现文件、规定换汤不换药的问题。严格落实民警评先树优、岗位调整提拔前向纪检监察部门征求意见工作机制,避免发生问题。加强对民警八小时工作之外的监督管理,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第一时间获知民警违纪违规线索,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而上的民警严肃查处,教育本人、警示身边人。
(2)压力传导断档,“一岗双责” 履行不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由机关纪委负责,每年初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确保责任压力传导到位。对民警、辅警违法违纪问题坚持“一岗双查”,强化追责问责。对2016年以来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严把“七查七看”步骤,通过自查和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严密工作环节,落实工作责任,每个环节逐一签字、有迹可查,避免出现问题。
(3)警示教育作用不明显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机制建设,突出以案明纪、以案肃纪,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廉政讲座、参观廉教基地、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用身边案件教育身边人,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不越红线、不触高压线。对2021年4月通过巡察发现的没有通报处分的4名违纪民警,已由所在党支部召开专门会议通报。8月13日下午,召开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大会,观看了警示教育片《砥砺前行—临沂市正风肃纪反腐2020》,传达了县纪委监委关于我局相关民警违规违纪问题处分通报、有关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问题通报。
(4)人事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于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问题,我局于8月26日出台了《沂水县公安局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明确分工、压实责任,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武某、黄某波、郑某国等三人依规解除了劳动合同,县纪委对负有管理领导责任的同志给予书面检查处理。
四、关于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巡察组共向我局移交信访件28件(含重复1件),已办结25件,移交其他部门2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9-2274617;邮箱yszg4611@ysga.com。
中共沂水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