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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住建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沂水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3-03-13

3月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住建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谭卿传达了县委书记陈士贤在听取十五届县委第二轮巡察综合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郭迎春代表县委巡察组分别向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杰和县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王海滨出席反馈会议并就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刘杰主持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6月22日至9月2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以“四个对照”为监督标尺,紧扣职能责任强化政治监督,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三个方面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政治体检,推动被巡察党组织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郭迎春指出,近年来,县住建局党组能够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创建国家级传统村落、省级“绿色生态示范镇”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但在政策理论学习、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贯彻落实不够有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聚焦主责主业有差距,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不到位;担当作为、服务群众意识有待提高;党组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视程度不够,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专业人才培养引进不足等。

郭迎春提出四点整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三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增强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四是强化整改效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王海滨要求,巡察整改是巡察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巡察成效的集中体现,直接决定着巡察的实际效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站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履行好整改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二是聚焦任务目标,坚决把巡察整改落到实处。要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以有力有效的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交账、验收不过关不收兵。三是做好结合文章,将巡察整改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要对巡察整改的成果善加运用,由表及里、举一反三,将巡察整改融入发展大局,融入重点工作,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县委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市域副中心、打造发展新高地、建设秀美新沂水提供坚强保障。

刘杰表示,局党组要认真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要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增强问题整改的主动性和紧迫感,以直面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坚决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整改。要细化分解任务,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对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进行剖析,通过对规章制度“立改废”,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整改成效。进一步强化主体、主责、主抓意识,切实做到“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松手,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不甩手,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责任不缩手”,层层传导压力,逐级抓好落实;强化“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和担当,引导党员干部主动作为、主动担当、依法作为,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县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李伟及有关同志,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胡金贵,县住建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各科室、单位副股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