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五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和县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巡察正式启动。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四轮巡察安排4个巡察组,对4个乡镇以及所辖的村级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县委招投标领域专项巡察安排1个巡察组,对9个县直部门单位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巡察。
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常规巡察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专项巡察聚焦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开展巡察监督,达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目的,进一步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巡察期间,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县委巡察组向社会公布了受理信访的方式、范围和时间,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其他县委管理干部的问题,以及与巡察工作有关的来信来访来电等,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各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沂水县委巡察办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