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婶子,您家的租赁费收到了吗?”近日,临沂市沂水县委第四巡察组工作人员张珊珊对诸葛镇朝阳村村民进行了电话回访。
“收到了,我们村4户都收到了,太谢谢你们了,我们盼了好几年的钱终于下来了。”村民告诉张珊珊。
此前,就在沂水县委第四巡察组对诸葛镇朝阳村开展巡察的第一天,张珊珊和另外一名工作人员开展入户走访。
“婶子,你们家菜园子收拾得真好啊。”张珊珊和在田间劳作的群众打着招呼,“我是县里来咱们村巡察的,一块拉拉呱吧。”
聊天中,村里一老人告诉张珊珊,“好几年前的事情了,村里包了我家的地,给了一个做光伏工程的,当时说好的承包费一年一给,但就给了一年的,前年和去年的都还没给。以前问过村里,光说给查查,一直也没收到。”
张珊珊详细记录下老人反映的问题和联系方式。走访结束后,巡察组兵分两路,立即向镇、村干部了解情况,查看相关材料。
巡察组经过多方调查,终于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2020年底,村里引入一个光伏项目,村委征收了4户村民共5.68亩土地,租赁给光伏公司建设光伏电站防风林工程,租赁费每年支付一次,光伏公司支付给村委,村委再给村民。2022年初,该村原会计周某为村民办理了第一次领款手续后,辞职外出务工,其他村干部对领取手续不清楚,导致后面的租赁费一直在村委账户上未能兑付给村民。
查清问题后,巡察组将问题反馈给镇党委和村委,要求立行立改,镇党委做好指导,将租赁费拨付到位,并将办理情况限时向巡察组反馈。不久后,拖欠两年多的土地租赁费发放到位。
“群众利益无小事,对相关业务不了解并不是拖欠村民承包费的理由,主要原因还是服务群众意识树得不牢,今后一定要避免类似的问题发生。”在村干部向巡察组反馈问题办理情况时,巡察组表示。
“这个事体现了我们服务意识差、工作不认真负责,我们以后加强学习教育,进一步查找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坚决避免这类问题再次发生。”村党支部书记表态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