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委巡察机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推动整改落实。一是组织做好巡察反馈。先后组织召开市委第四轮提级巡察沂城街道、市委矿产资源领域专项巡察、县委第五轮巡察、县委第六轮巡察反馈工作,反馈时邀请分管县领导参加会议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同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印发工作提示,明确整改任务、责任和时间节点,压实整改责任。二是通报问题未巡先改。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将市委第四轮巡察发现的有关问题通报给县教体局、沙沟镇、院东头镇、泉庄镇等单位,组织其做好自查自纠,推动各类问题早发现、早解决。三是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根据巡察发现的全县面上共性问题,结合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向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移交需要办理的事项,提出巡察建议,推动问题解决。四是做好整改公开和报告审核。组织做好第四轮巡察和第五轮巡察涉及的八个乡镇的整改情况公开工作,让整改成效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三方联审”工作要求,配合县纪委监委机关对市委提级巡察沂城街道、县委第五轮巡察和第六轮巡察集中整改情况进展报告进行审核,监督整改成效。五是配合县纪委监委做好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梳理涉及45个县直单位、16个乡镇(街道)的巡视巡察反馈问题1363个,对检查任务、检查内容进行了安排部署,协助起草检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