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填补了‘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的空白,加强了对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为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提供了有力依据,进一步规范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沂水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牛纪兴在参加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专题辅导后由衷感叹。
自《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通过以来,该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研学讨论,多举措掀起学习热潮。
坚持由上到下覆盖学。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学习贯彻工作,把学习政务处分法纳入全员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集中学习研讨等方式对重要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确保学深悟透。并由班子成员包片对18乡镇(街道)1024名村级纪检员进行专题培训,实现学习《政务处分法》县、乡(镇)、村全员覆盖。
坚持多种方式宣传学。充分运用传统手段和信息化手段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专题辅导讲座3场,发放学习单行本218本,在县纪委网站、“廉政沂水”微信公众号发布解读文章4篇,收集心得体会、交流材料89份,让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充分地探讨问题困惑、发表学习感言,不断强化学习效果。
坚持结合实际干中学。把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政务处分法同学习运用监察法、其他党纪法规结合起来,融会贯通,推动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形成惩戒职务违法的严密法网。在具体实践中,严格对照政务处分法,及时调整以往工作中不规范的行为,不断提高党纪政务处分的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确保案件处理公平公正。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一部规范监察机关政务处分活动、完善国家监察制度的重要法律,实现了不同公职人员处分标准的统一。我们一定要学习好,运用好这部法律,推动我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该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兰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