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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流动课堂”让纪律教育更“走心”

来源:沂水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11-01

“新修订的《问责条例》吸收了实践中形成的新经验,提升了对问责工作规律的新认识,进一步丰富细化了问责情形,提出更高更严的标准,将原有的6大类问责情形修改为11大类……”这是沂水县纪委县监委纪法“流动课堂”宣讲骨干孙海滨在龙家圈街道向基层党员干部宣讲党纪法规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沂水县纪委县监委创新纪律教育模式,开办纪法“流动课堂”,“零距离”“面对面”进行宣讲,把党纪法规送到党员干部身边,提升纪法宣讲效能。截至目前,已举办纪法“流动课堂”16轮次,受众5000余人次。

“我们选配政治素质好、政策理论水平高、专业能力强的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组建‘纪法流动课堂’宣讲团,深入机关、镇村、学校、企业宣讲纪法知识,解答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县纪委宣传部负责人介绍。“另外,根据授课对象实际,征集宣讲内容意向,‘因地制宜’‘因人施教’,‘量身定制’授课素材,并制作图文并茂、音像丰富的多媒体课件,提升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与之前的会议宣讲、下发资料等传统的纪律教育形式相比,‘流动课堂’形式更灵活,内容更丰富,针对性更强,更易于党员干部接受,在内心产生共鸣与思考,从而切实感受党纪法规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不能触碰的‘高压线’。”龙家圈街道一名村党支部书记在课后颇有感触地谈道。

“以‘流动课堂’的形式宣讲党纪法规,是打通基层廉政教育‘最后一公里’的有力举措,能够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树立纪律规矩意识、提升廉洁履职能力。下一步,我们将对‘流动课堂’进行不断完善和充实,让其真正动起来,纪法教育真正实起来,让廉洁自律成为一种‘新常态’。”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