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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深化负面清单管理,规范村干部履职

来源:沂水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4-07-16

近年来,沂水县纪委监委以清廉村居建设为契机,深入开展农村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管理工作,为农村干部廉洁履职亮明“底线”、划出“红线”,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纪律保障。

明确履职“底线”。通过进村入户听取群众心声、巡察发现问题梳理、查办案件原因剖析等方式,查找村干部在行使职权和为民服务过程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逐项列出违反“四议两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吃拿卡要、在各类惠农惠民资金审核发放中优亲厚友等12条村干部在日常工作中易犯、常犯的问题,将“负面清单制度”同村务监督、村务公开规范化建设等有机结合,进一步明晰村级组织的职能权限,形成刚性约束。

提升履职“上限”。各乡镇(街道)组织村社干部认真学习负面清单内容,督促村社干部明确自身职责、权利和行为规范,在工作生活中杜绝踩雷区触红线现象。道托镇举办全镇社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培训班,培训围绕“村(居)监督委员会为什么建、干什么、怎么干”这一主题,促进村级监督履职能力提升。县纪委监委选取小切口,扎实开展农村财务管理方面坐收坐支问题集中整治,制定了农村财务管理方面坐收坐支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监督方案,明确了6个方面的整治重点,从乡镇党委政府、管理区、经管站、村干部等不同层面和角度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了针对性的整改措施19条,进一步提升农村干部廉洁规范履职的意识与能力。

扎牢履职“紧箍”。开展全面督查。由乡镇(街道)纪(工)委和相关纪检监察室为主导,联合组织、审计、民政等部门组建联合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对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诸葛镇充分发挥村监会主任专职督查作用,将农村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编入《村监会工作手册》,督促及时记录并开展定期抽查。开展专项巡察。对投诉举报多、群众反映大的村(社区),由县委巡察办组织专项巡察,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进行分类处理,并加强跟踪督办。严格问责处置。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对发生廉洁履职负面清单行为的,实施“一案双查”。今年以来,共问责处置31人次,对发生廉洁履职负面清单行为已构成违纪的,依法依规给予党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