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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纪委“三抓”做好纪委、监委融合文章

来源:沂水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3-01

沂水县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按照“全融合”工作要求,围绕人员、业务、制度融合,严格对标,精准施工,推进县纪委、监委的工作正常有序运转起来。

抓人员融合。一是优化机构设置,合理调配人员。按照机构、编制、职数三个不增加的要求,根据转隶人员身份、年龄、性格特点等,与原纪检干部交叉配置。在原有3个纪检监察室的基础上再增加3个纪检监察室,增强了执纪审查力量。二是转变理念,夯实思想根基。县纪委主要领导在全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试点工作人员转隶会议、专题培训会议、总结表彰会议等多个场合,给转隶干部加油鼓劲,鼓励转隶干部强化身份认同、进一家门、说一家话、干一家事。主要领导抽出专门时间与转隶干部谈心,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加强感情交流和良性互动,增强转隶人员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抓业务融合。一是组织开展全员培训。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把脉监察体制改革后应知应会的业务知识,对转隶人员着重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对原纪检干部着重加强法律法规教育,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全面“充电”。通过业务辅导、集中研讨、工作交流等方式,实现业务知识的提升。二是督促干部自觉展开自学。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向转隶干部发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监督执纪工作业务指导手册》等读本,帮助他们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抓制度融合。根据纪委、监委职能,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由各部室分别制定所负责业务工作的制度,汇总整理后在县纪委常委会上研究讨论,听取每名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形成一套规范严谨的县纪委、监委工作制度汇编,涵盖执纪审查、案件监督管理、信访举报、干部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达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