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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纪委监察委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来源:沂水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5-03

为进一步加强对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督促、指导,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近日,沂水县纪委监察委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制度。通过明确联系范围、目标任务、工作要求等,更好地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

明确联系范围,确保“无盲区”。每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联系2-3个乡镇纪委,把联系乡镇作为突破纪检监察工作难点及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工作抓手,带领相关部室对乡镇纪委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指导督促,做到重大事项及时联系,一般性工作经常联系,确保联系工作不走过场,真正取得实效。

压实目标任务,确保“无断层”。通过深入联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及时宣传中央纪委和省、市、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部署,了解掌握联系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动态,帮助理清工作思路,找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推动联系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沟通联系基层、联系群众的桥梁,尽心尽力协调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细化工作要求,确保“无梗阻”。领导班子成员综合运用督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指导和调研工作,深入联系乡镇开展调查研究时间每月不少于2个工作日。同时注意培养、发现联系乡镇工作的典型经验,积极寻找和总结工作亮点。通过抓点带面、以点促面,进一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