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把握监察体制改革后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沂水县纪委着力转变工作理念,做到“三个常态化”,加强和改进执纪审理工作水平。
学习培训常态化。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定期邀请业务专家到县纪委举行讲座,不定期组织业务骨干到先进县区学习经验,强化审理队伍建设。结合新规则、新条例汇总执纪审理党纪条规,编制纪检工作白皮书,编撰案件模拟卷宗,绘制执纪工作流程图,印发常见易犯违纪行为的注意事项及表现形式,供工作人员参考学习使用。
警示教育常态化。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利用去单位开展廉政讲课的时机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案例宣讲,实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功效。探索审理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对发案单位开展处分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切实发挥案件审理惩戒威慑力。
案件评查常态化。通过个案评查、类案评查、抽查的方式对已结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办案方针,重点加强对办案权限、办案措施使用、涉案款物处理、办案时限、回避制度、权利保障、处分执行情况等环节的审核,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强化办案人员的证据意识、定性量纪意识、程序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