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沂水县纪委在规范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工作督查督办、八小时以外言行、日常监督检查”三项主题,突出制度执行监督,以“转作风、提效能、重评价、严问责”为核心,不断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内部日常监督。
规范机关内部制度。共修订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督查督办工作办法及实施方案》、《内部责任追究制度》、《日常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案件回访制度》、《请销假、外出报告制度》、《加班、调休审批管理制度》等10项内部监督制度,细化监督重点、量化监督标准、强化责任追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监督制度体系。
突出制度执行监督。以“督查督办、日常检查、考核评价、追责问责”为抓手,盯紧纪律作风、工作效能、追责问责,不断强化日常监督效果。突出抓早、抓小、抓苗头,把提醒督促、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作为内部监督的重要手段,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今年以来共开展重要工作事项督察督办10次,批评教育2人次,提醒督促11人次。
强化日常监督结果运用。以绩效考核评价、内部责任追究为内部监督落实重要载体,建立委领导亲自挂帅的考核评价小组,细化评价标准,将日常监督情况全方位纳入绩效考核评价。明确内部责任追究的内容、程序、方式,强化了刚性约束,对于严重违反内部管理制度的,一律实行内部责任追究,并上追一级领导责任,确保了内部日常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