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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以案代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看家本领”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3-04-18

“这起案件比较棘手,在办理中要注意方法,客观还原事件原委……”近日,在沂水县诸葛镇纪委办公室,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岳中杰与镇纪委书记王明强,正研判一起案件线索,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开展“以案代训”的一个缩影。

针对乡镇纪委新进人员多,存在审查调查经验不足、业务不精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坚持把“以案代训、实战练兵”作为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能力的有效方法,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实战”中提升综合素质和执纪办案水平。

为提高“以案代训”成效,该县纪委监委采取一线调研、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不会干、干不好”的问题,在分批次开展“以案代训”时,根据每位参训人员的特点,量体裁衣,制定有针对性的代训方案,确保每名参训干部都能在实践锻炼中快速成长,独当一面。

培训中,建立“导师制”,让业务骨干成为参训干部导师,通过面对面传授,手把手辅导,一招一式示范,帮助参训干部掌握初核谈话、制作笔录、适用措施、撰写报告、卷宗归档、线索处置等方面的实用技能,帮助纪检监察干部快速掌握技巧和要领。截至目前,该县抽调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以案代训”36人次。

既要抽上来参训,又要沉下去指导。该县纪委监委利用“室组地”协同联动机制,开展“送学上门”活动。抽调纪检监察室、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等部室的12名业务骨干组成4个巡讲团,通过案例剖析、研判交流、结构化研讨等方式,有的放矢“送学”。巡讲团每到一个单位,同步开展办案质量检查,重点对问题线索台账、审查调查程序、办案安全等10余个方面进行统一规范,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真正做到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检验。

“下步,我们将不断深化‘以案代训’成效,加强对关键岗位和年轻干部的培训,有效整合力量,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看家本领’。”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