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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经济开发区运用 “四种形态”正风肃纪

来源:沂水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7-01-26

        沂水经济开发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宽严相济、标本兼治,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

  针对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完善《经济开发区干部管理办法》,明确公车管理、干部请假报备、规范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等制度规定。通过不定期抽查、定期检查、约谈等方式,抓好机关、社区工作作风。对发现的制度执行不严格、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约谈单位负责人,指出问题,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去年以来共组织检查20余次,通报批评23人。围绕 “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等突出问题强化“红线教育”,先后对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3名干部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

  针对顶风违纪问题重拳出击。组织开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加大对挥霍浪费、庸懒散、不作为不担当等行为的整治力度,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去年以来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6起,其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