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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桥镇用“硬”措施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沂水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7-06-26

 高桥镇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采取四项“硬”措施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任务指标硬。年初,高桥镇按照省市县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由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公开“诺责”。今年,高桥镇委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新阶段的重大使命和责任担当,从“四个强化”(强化集体责任、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一岗双责”、强化纪委的监督职责)入手,常研究、常部署,抓干部、干部抓,抓具体、具体抓,确保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得力,目标责任明确,工作措施扎实。

监督机制硬。一是强化“一把手”用权行为的制约和监督。面对村级“一把手”管权、管人、管钱,监督制约不到位导致党员干部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问题,镇纪委依据《山东省规范和监督党政领导干部用权行为暂行规定》,按照“事权分离、权责一致、公平公开、依法办事”的原则和“正职负责、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的思路,深入基层座谈,集思广益,强化监督。镇纪委、财政所、审计所跟踪问效,强力督查落实。二是建立高桥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定期廉政谈话和测评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有关规定,明确规定每季度对各村以及窗口单位开展廉政谈话,并进行民主测评,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做到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早发现”、“早处理”强化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服务措施硬。按照“规范审批、阳光运行、优质服务、高效便民”的总体思路,镇窗口单位和行政执法部门已进驻为民服务大厅,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行政审批服务。组织各管理区、各镇直单位紧紧围绕本单位工作职能,主要从减化办事环节、优化服务流程、开展便民服务等方面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着重优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