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县农村财务集中清理和农村财务专项巡察工作,沂城街道坚持“三到位”,周密安排部署,确保集中清理工作有序开展。
突出政治引领,确保集中清理工作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党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农村财务集中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也相应成立了财务清理工作组,具体负责街道集中清理工作的指导、督导、审核和检查验收等工作。召开动员会,重点围绕“怎么清”“清什么”“清和管”进行了讲解和培训。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拿出“一鼓作气,干则必成”的工作干劲和韧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各类问题的分析研判,及时制定对策措施,确保集中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抓住关键环节,确保农村集体资产底子全面托清到位。制定印发了《沂城街道农村财务集中清理暨农村财务专项巡察工作实施方案》,设立了综合组、认定组、审核组等专门工作机构,设立了固定意见箱,及时、逐项公示财务清理结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按标准、按节点规范运作、阳光操作,全面彻底清查各村出纳员库存、“小金库”、“包包账”、账外账、断头账,白条列支、应收款项、集体债务、集体资产资源流失、经济合同不规范等农村财务管理问题。目前,各村居集中清理工作已全面启动。
强化督导问责,确保集中清理工作落实到位。建立了例会调度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领导小组每周二、周四召开调度会,调度各个管理区、村居工作进展,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宣传典型经验,统筹研究解决集中清理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政策把握不准问题或有关重大事项,确保各类问题统一政策界限,统一处理口径,形成财务清理的政策体系。街道安排专门力量实地开展专项督导和指导,进行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政策落实,为村居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支持;由纪工委牵头督查考核办,定期督导调度工作进展,通报工作进度,确保集中清理工作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