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提升监督质效。
一是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整治。充分发挥“双专班”工作机制优势,落实定期会商、信息共享、线索推送和联合督导等机制,督促各乡镇(街道)扎实开展整治。截至目前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个乡镇还清挪用代管资金,16个镇街完成代管资金大账户注销,1224个村均开设并使用村级银行账户,制定出台2项规范“三资”管理运行的制度机制。市纪委、市农业农村局专刊分别刊发我县三资整治典型做法,《大众日报》刊发我县《抓住“三资”小切口助推“后进村”大提升》经验做法。
二是扎实开展农村财务管理坐收坐支问题整治。制定了农村财务管理方面坐收坐支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监督方案,根据承担的农村财务管理责任,明确了6个方面的整治重点。加大坐收坐支类问题查办力度,梳理建立2024年4月以来坐收坐支类案件办理情况统计台账。召开坐收坐支类典型案例剖析会,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会上对3个典型案例进行了剖析,从乡镇党委政府、管理区、经管站、村干部等不同层面和角度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了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乡镇纪委负责整改措施落实落地。
三是深入开展乡村公益岗专项整治。组织召开县级层面乡村公益性岗位专项整治推进会议2次,督促县人社局及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对照整治重点,对全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自查自纠。同时,充分发挥大数据监督优势,通过数据比对发现公益岗人员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信息18条。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已经查处有关问题42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第一种形态处置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