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初,德州市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齐河县晏城街道办事处经管站工作人员侯延贵、栾可荣因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被通报,齐河县纪委责成晏城街道党委对侯延贵和栾可荣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镇通报批评。
“这件事给我的教训是深刻的,今后我要以此为鉴,把纪律牢记心间,严格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谈及此事,侯延贵懊悔不已。
齐河县晏城街道工业企业较多,所辖村(社区)经济状况普遍较好。因此,负责村(社区)财务监督管理的经管站站长就显得尤为重要。
2016年2月2日下午,晏城街道老肖管区朱君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文书三名村干部到晏城街道经管站报账。办完事后,三名村干部邀请侯延贵和栾可荣一起吃饭。
“想借此机会认识一下,以后工作上沟通也方便。”在后来和县纪委调查人员谈话时,朱君村党支部书记道出了这次吃饭的“缘由”。
“当时,朱君村支书给我打电话,我没接。接着栾可荣先后两次发短信,说朱君村新任党支部书记想和我见个面。”侯延贵说,“实在抹不开面子,再说一顿饭,哪有那么巧被查到。”一番推脱后,侯延贵心存侥幸,接受了这份“人情”。
没想到,这一次的“抹不开面子”却让他丢了“面子”。很快,齐河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对其违规接受宴请问题迅速展开调查。
“你说一下,2016年2月2日晚,在哪、和谁吃的饭?”县纪委调查组调查人员的问题单刀直入。
“新上任的村支书想和我认识一下,再说吃饭也是自费的。”到此时,侯延贵还觉得一顿饭是“人之常情”,没什么大不了。经过严肃地谈话,他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如实供述了接受宴请的过程。
“正常的业务往来,就该在镇上办公室里解决。碍于情面,接受了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这种行为是不对的,我虚心接受组织批评,接受组织处理。”侯延贵后悔不已。齐河县纪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六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的规定,责令晏城街道党委对侯延贵、栾可荣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
【执纪者说】
公务人员不能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这是一条不能触碰的纪律红线。违规接受宴请,看上去是“小问题”,实际隐藏着“大祸患”。正所谓,酒杯一端,政策放宽;筷子一举,可以可以。事实证明,这类宴请极易成为权钱交易的媒介、滋生腐败的温床。在中央三令五申之下,侯延贵等人仍违规接受宴请,表面看是心存侥幸,归根结底是纪律、规矩意识不强,没把纪律和规矩放在心上,违纪也就成了必然。
党员干部头脑中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拿的坚决不拿,决不能心存侥幸、以身试纪。这起违纪案例也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在人情应酬、礼尚往来中要多一份警醒,时刻牢记纪律在心间,严格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