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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多请示”也是官僚主义

来源:沂水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2-06

     一次业务培训,一位专家说了这么一句话:“工作中,你要想让一件事干不成,就多向领导请示。”此话乍听似有失偏颇,但现实针对性很强。

  我们常说“谁分管,谁负责”,但在具体工作中,却往往变成了“不管谁分管,都让上级负责”。一些干部对明明是属于自己权限内应设法解决的工作,非要拿到领导那里,既增加了领导的工作量,也拉低了机关的工作效率。表面看似尊重领导,个人也忙得团团转,事实上工作在他这里只是过了过手、走了走流程,既没有察实情、出实招,也没有办实事、得实效,最终还被群众视为办事拖沓,敷衍塞责,让领导背了“锅”。

  一般情况下,多请示、勤汇报是保持上下级工作信息通畅的重要举措,但并不需要事事请示、时时汇报。一味“多请示”“勤汇报”,实际是不敢担当、缺乏落实、推卸责任、做表面功夫的官僚主义表现。“为官避事平生耻”,党员干部对自己责任范围内的事,要敢于揽事、敢于决策、敢于拍板。做不到,就是不称职,甚至该问责了。(山东潍坊 李大远 人民日报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