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持续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县纪委通报2起违反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高桥镇沭水西岭村党支部书记冯武对扶贫项目管护不到位问题。2015年12月,上级帮扶高桥镇沭水西岭村投资建设3个钢结构大棚栽植樱桃树。因当时樱桃大棚无人承包,大棚的日常管理由村干部负责。2016年6月,连下两天大雨,樱桃大棚因地势较低,存满积水,冯武未及时安排人员清理排水沟,因管护不到位,导致种植的樱桃树苗全部涝死。冯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县水利局诸葛镇水利服务中心主任刘宝在水库移民死亡人员信息确认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3年12月至2016年5月,诸葛镇水利服务中心在对诸葛镇享受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人口变动情况进行确认的工作中,未及时发现、确认、上报死亡人员信息,导致主管部门继续为该镇死亡人员发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刘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2起典型问题,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对待扶贫工作不担当不作为,落实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安排打折扣、搞变通,严重影响我县脱贫攻坚的成效,侵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通报强调,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增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紧迫感、使命感,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定信心、横下决心,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目标。有关职能部门要紧扣脱贫攻坚职责任务,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继续深化问题排查、整改和建章立制,不断巩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强力纠治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厉惩治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对失职失责问题严肃问责,典型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始终保持扶贫领域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