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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通报3 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来源:沂水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7-03-28

      近期,县纪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分别是:

沂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防制科原科长牛洪香利用职务之便窃取防疫药品并通过他人非法转卖牟利。2012年至2014年,牛洪香在克山病防治药品管理中,多次秘密窃取其保管的克山病防治药品,并通过他人非法转卖牟利。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牛洪香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院东头镇东水旺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潘秀永挪用低保金、违规发生生活招待费等问题。2007年至2012年,潘秀永任院东头镇东水旺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将从民政部门领取的低保金均分给其他困难户;违规发生生活招待费64855.5元。另外,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潘秀永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夏蔚镇后村原党支部书记谭秀东利用职务之便变通支出入账问题。2005年至2014年,谭秀东在担任后村原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生活费、报刊费以及不能入账费用,以村民零工、分红、福利等名义变通支出入账。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谭秀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将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厚植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真正把压力传导到基层、把责任落实到基层。各职能部门既要认真排查和整治本系统、本行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强化源头预防,坚决铲除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土壤。各级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