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县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县房地产管理办公室违规为职工发放水票、配发服装;未按规定申报备案,安排测绘中心为其购买面包车用于公务活动。县房地产管理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陈成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县商务局原副局长黄久军在任职期间,多次收受他人礼金、购物卡,共计25000元。黄久军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县经济开发区宝泉村购买电饭锅、挂历等作为福利发放给民主理财小组长、党员、村民代表;违规公款吃喝24000余元。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贾孝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县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副院长张云未向单位党组织报备,违规为其刚出生的孙子操办喜宴,并收受礼金。张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四年多来,党风政风为之一新,社风民风为之一振,深刻影响着社会风气不断向好转变。从我县纪委通报的违纪案例来看,违规发放福利、违规配备公车、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操办喜宴等问题仍时有发生,足以说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需常抓不懈。
端午节期间,县纪委将成立多个检查组开展明察暗访,营造纠治“四风”的强大声势。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作风情况进行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举报问题线索请拨打电话2812388,也可到县纪委监察局网站下载“四风问题随手拍”手机APP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