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沂水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强化监督执纪监察,严肃查处了高桥镇徐家荣仁村党支部原书记郝风远作风霸道、多次殴打群众等问题,为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现通报如下:
2011年3月,因河沙转卖纠纷,郝风远酒后驾驶装载机用装载机铲将杨庄镇党家山村党支部书记党某肩部拍致轻伤(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郝风远赔偿党某50000元),郝风远被县公安局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2013年9月,因怀疑承包其村土地的段某破坏了耕地,郝风远采取掐脖子、推搡等方式殴打段某;2014年7月,因卫生处理费问题,郝风远与村民位某发生争执,并将位某推出办公室致其受伤;2014年9月,郝风远因琐事与张家荣仁村村民吴某发生争执,辱骂并用脚踢伤吴某;2016年4月,郝风远酒后因挪车问题与刘某发生争执,并将刘某打致轻微伤。郝风远时任村党支部书记,作风极其霸道、多次殴打群众,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郝风远同时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7月,县纪委给予郝风远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