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政治站位 忠诚履职尽责
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沂水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沂水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9月12日 )
解 飞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沂水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部署,回顾2019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安排下步工作任务。
一、2019年和今年以来工作回顾
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践行“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具体。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县纪委常委会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先后开展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8次,带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学深悟、笃信笃行。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开展“担当作为、狠抓落实”专题调研,查摆并整改6个方面15个问题。不断强化政治监督,重点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新旧动能转换、保障机构改革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查处和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优化政治生态,通过廉政谈话、督导检查、述责述廉等方式,强化对党内政治生活、民主集中制、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干部廉政档案作用,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94件次,涉及4900余人,为党委选人用人等工作提供保障。
——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严查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4起3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人,通报曝光13起。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交、反馈等制度,聚焦矿产资源、建筑工程等重点领域,深挖细查“保护伞”,共立案13起2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集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督促民生领域16个主责单位和扶贫领域行业牵头部门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共查处问题136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8人,通报典型问题13起。扎实开展农村财务专项检查,共确认集体资金4.8亿元、资产17.9亿元、资源236.2万亩,直接增加村集体收入6500余万元。
——做实做细监督职能。坚持以高质量监督促进高质量发展,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717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611人次,占85.2%;第三种形态处理55人次,占7.7%;第四种形态处理51人次,占7.1%。深化政治巡察,开展了两轮常规巡察、两轮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936个,移交问题线索175个。强化精准问责,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共实施党内问责17起,问责党组织8个、领导干部15人。扎实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督促完成整改问题32个,补缴易地建设费372万元。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对派驻机构统一调整、更名,赋予监察职能,共设置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调整充实工作人员30名,将85个县直部门单位全部纳入监督范围。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制定问题线索集体研判、案件质量考评、案件跟踪回访等制度,确保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成为铁案。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教育培训,探索协作办案机制,促进职能作用发挥,全县乡镇(街道)纪委监察室共立案139起,同比上升36.5%。
——巩固深化正风反腐成果。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加强对部门工作推进、责任落实等情况的“再监督”,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7起6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9人,对9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深挖细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紧盯春节、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人群,开展察访120余次,共查处问题18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共受理信访举报626件次,处置问题线索574件,立查案件385件40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6人。深化标本兼治,针对监督执纪执法中发现的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1份,督促案发单位以案促改;以学党章、尊党规、守党纪为主题,推行“点餐式”廉政宣讲80余场次,举办“翰墨颂清风”廉政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开展“廉政自省日”活动,做到提醒常在、警钟长鸣。小品《扫黑除恶顺民心》获得全市百姓宣讲比赛二等奖。
——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在巡察和审查调查工作中建强临时党支部,推动党建和业务融合发展。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建成“清风阅览室”,营造“开卷有益”的浓厚氛围;开设“周五微课堂”,以“以干代训”的方式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轮训,选派干部到业务一线锻炼提升。健全内控机制,修订完善《县纪委监委积分量化管理实施办法》等28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日常评价激励、教育管理,强化刚性约束,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提醒,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9件,给予工作约谈提醒6人。
各位委员!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挑战,县纪委监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听党指挥,积极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监督和正风肃纪反腐主责主业,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围绕中心抓落实,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抓实疫情防控督导。围绕县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会同组织部门抽调103名干部,成立28个检查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推动整改问题500余条,处理党员干部19人。同时,以最严标准抓实系统内部疫情防控工作,对留置场所采取全封闭管理,确保不出问题。抓实大气污染防治督导。配合县大气办对露天油烟烧烤取缔、重型大货车超载遗撒等情况开展察访25次,约谈相关责任人20余人;查处典型问题2起,问责党员干部7人。抓实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集中整治督导。联合县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对9个重点乡镇进行督导检查,严肃查处2起乡镇工作人员为涉嫌非法采矿人员通风报信的典型案件。
——围绕首责谋突破,构建联动监督格局。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协助县委制定落实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及责任清单。进一步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县委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5件11人。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共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46人次,各形态占比分别为33.4%、39.9%、10.5%、16.1%。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开展第十轮常规巡察,结合省委第六巡视组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对县直扶贫责任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持续压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擦亮派驻监督“探头”,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与驻在单位对接,完善干部廉政档案,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开展集中廉政谈话,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围绕重点抓突破,深入推进正风肃纪。严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8月份开始,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干部作风专题调研暨破解“中梗阻”问题专项活动,由班子成员带队深入“125”重点工程、两城同建重点项目、规模以上企业等开展调查研究,着力发现破除损害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目前,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3起,处理6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对5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共接受信访举报456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92件,立查案件34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0人。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力护航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92起,处理114人,其中查处扶贫领域问题23个,处理39人;扎实推进“伞网清除”行动,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1起,处理1人。积极创新廉政教育载体,按照建设“一流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的目标,打造全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
——围绕素质抓队伍,着力打造纪检铁军。倡导终身学习的理念,以纪检监察干部大讲堂为平台,运用专家讲座、课题调研等方式,举办8期专题培训,力促业务能力提升。实行全员轮流接访制度,选派9名干部到“两城同建”、第一书记村等一线进行锻炼提升。案管室获得全县五一劳动奖状,1名同志获得全县五一劳动奖章。加强规范化建设,实行周例会、月总结、季评议的工作推进机制,提高了执行力。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专项检查工作,完成对18个乡镇(街道)纪(工)委的检查,发现并整改一批问题;开展机关纪律作风整顿暨警示教育活动,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提醒,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5件,给予工作约谈提醒4人,诫勉谈话1人。
回顾去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我们深刻认识和体会到,必须始终坚持政治机关定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纪检监察工作前进方向,坚决做到把“两个维护”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在沂水落地见效。必须始终坚持监督第一职责,以有力有效的监督服务保障全县工作大局,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新旧动能转换、打赢三大攻坚战、深化殡葬改革、“125”重点工程等全县重点工作,强化措施,创新方式,加大力度,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检验工作成效,着力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执纪执法的温度、惩恶扬善的力度,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必须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准确把握“稳”和“进”的关系,既要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反腐惩恶的预期,还要在全面从严治党持久战中主动作为、攻坚破难,坚定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必须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以忠诚干净担当衡量纪检监察干部,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干部“本领恐慌”和“灯下黑”问题,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风肃纪反腐依然任重道远,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使命认识不深不准,对高质量发展内涵规律把握不到位,一体推进“三不”“三项改革”“三转”不平衡不协调;执纪审查力度和节奏不均衡,重点领域整治专项治理存在短板;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存在欠缺,少数干部创先争优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高;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平衡,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今年目标任务和下步工作重点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沂水提供坚强保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初心使命为前进动力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
持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始终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要位置,结合工作实际、职能职责、正在做的事情,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不断加深对其科学体系、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的理解,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修炼党性心性,增强忠诚履职、担当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强化政治监督保障制度执行。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聚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情况,聚焦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临沂工作重要指示要求情况,聚焦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聚焦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六稳”“六保”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具体人具体事,严肃查处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坚决清除政治上的两面派、两面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经常性政治体检,健全政治生态分析评价机制,切实提高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的精准性、有效性。
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用好约谈提醒、廉政谈话、述责述廉、检查考核等手段,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要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坚持严字当头、权责一致,压实各类问责主体的责任,准确界定问责情形,严格规范问责程序,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政治自觉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全力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决胜时刻,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坚决的政治态度、刚性的纪律措施和务实的工作作风,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精准施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推动各级党组织尽锐出战、善作善成。要落实好集中交办、重点督办、提级查办等制度,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确保脱贫攻坚总攻必胜。
集中治理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痛点难点开展集中治理,深入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既抓顽瘴痼疾,又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着力解决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聚焦村级“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社会保障救助、惠民惠农政策落实等基层事务,推动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两个一律”“一案三查”,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紧盯黑恶势力坐大成势,非法获取经济利益、政治荣誉、被免于或减轻处罚等关键环节,摸排线索、循线深挖;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的“保护伞”,一查到底、除恶务尽。完善“联点包案”机制,加强与政法机关在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沟通反馈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对重点案件集中攻坚,形成“打伞破网”合力。坚持以打促建、打防并举,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行业治理和日常监管。
(三)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完善监督体系
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认真落实“三为主一报告”,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健全纪检监察室与派驻机构“室组联动”机制,促进派驻监督提质增效。继续深化乡镇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探索符合基层特点、有效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落实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优势,进一步整合规范工作流程,精准执行纪律标准、监察法标准和刑事审判标准,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要跟进贯彻政务处分法、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监察法实施条例,完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分工配合机制、审查调查转换衔接机制,以及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协作机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审判机关疑难案件协商沟通机制,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
以党内监督带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适应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要求,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依法有序推进县监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四)持续提升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质效,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以廉政风险排查为抓手,全面梳理监督对象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抓住关键人、关键事、关键岗位,及时发现和查处在遵规守纪、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问题;积极探索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的有效办法,健全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加快信息化监督平台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全面做深做实日常监督。按照“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的要求,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党内监督主体责任,把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做在平时、严在经常,防止小错误演变为大问题。发挥好党风政风监督部门统筹日常监督的综合协调作用,细化日常监督的职责分工、方式方法和结果运用,提高监督效能。派驻机构要用好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独特优势,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综合考虑事实证据、纪法标准、思想态度等因素,审慎稳妥运用每一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注重用好第一种形态,加大谈话函询力度,提高直接谈话比例和函询回复抽查核实比例,对不如实说明问题情节较重的严肃处理;综合运用第二、第三种形态,防止一般违纪违法发展成犯罪行为;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使前三种形态更具威慑力。
(五)持之以恒深化正风肃纪,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从压实责任入手,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推动各级党组织发挥主体作用,拿出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要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贯穿于各类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损害营商环境以及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严防改头换面、明减暗增等新的形式主义问题产生。要加强案例指导,防止出现处置标准不均衡的问题,推动精准规范执纪。
坚决遏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要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对顶风违纪问题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隐形变异问题密切关注、及时甄别,对典型问题深入分析、通报曝光,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要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纠治“四风”的重要方面,强化监督检查,狠刹奢侈浪费歪风。要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一桌餐、私车公养等问题,长管长严、管出习惯。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四风”易发多发的问题,明确政策要求和执行标准,用制度巩固纠治“四风”成果。
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加大容错纠错力度,严查诬告陷害行为,做好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关爱回访工作,强化正向激励。拓宽“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渠道,完善监督举报平台,深化阳光问责问廉,大力弘扬公私分明、亲清分开、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等新风正气,以优良作风凝聚党心民心。
(六)完善巡察工作制度机制,发挥利剑作用
充分释放政治巡察震慑效应。全面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方针,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内涵和方向,不断提升政治监督效能。聚焦“两个维护”,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临沂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巡察的首选动作、硬性要求,找问题、查原因、促整改、保落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重点检查尊崇执行党章、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情况,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责任、履职尽责。
推进县委巡察全覆盖。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指导和整体谋划,把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回头看”贯通起来、穿插使用,提高全覆盖质量。推动县委巡察与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监督相互协同,高标准推进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发挥巡察机构统筹督促职责,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提高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要进一步健全规则、规范程序,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贯穿巡察全过程。加大对巡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精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报告问题的能力。严格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巡察岗位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熔炉作用。完善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
(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聚焦重点领域,加大对国企、金融、司法以及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反腐力度。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推动重点个案攻坚。扎实推进案件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强化案件审理审核把关功能,提高审查调查质量。坚持安全文明办案,保障审查调查对象合法权益,突出抓好“走读式”谈话安全,持续抓好留置场所疫情防控,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
全面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发挥案件治本功能,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压缩腐败生存空间,清除腐败滋生土壤;通过倒查责任落实情况,督促案发单位从政治、思想、责任、机制等方面查找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对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促进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防范官商一体。
不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大力弘扬沂蒙精神,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开展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用足审查调查资源,用好廉政教育馆、警示教育片、忏悔录、廉政宣讲等载体,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纪律规矩意识。推进政德建设、廉洁文化建设,讲好正风肃纪反腐故事,涵养忠诚老实、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
(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战士
加强政治建设。突出抓好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性建设,从县纪委常委一班人做起,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要深化对斗争规律的认识,坚定斗争意志,把准斗争方向,明确斗争任务,讲求斗争方法,坚决同各类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发挥县纪委委员以及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全面履行职责任务。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高质量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加强巡察组、审查调查组临时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增强履职本领。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适应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要求,加大干部培养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力度,健全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大兴学习之风、调研之风,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深化全员培训,重点抓好纪法培训、技能培训、安全培训,强化实战练兵,练就过硬本领。加快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完善外部信息查询平台功能,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化、精准化水平。
带头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纪委书记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大力倡树“严实深细”工作作风,对确定的任务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十严禁”要求,强化内部监督,健全内控机制,继续开展系统内专项检查,有效防范风险隐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推动特约监察员有效履职。学习宣传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和英模人物,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要经常打扫庭院、清理门户,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持续防治“灯下黑”,树立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形象。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一心、锐意进取,奋力开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沂水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