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对其管理的党员干部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2月20日,沂水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周斌在派驻机构业务培训课上,向参训人员讲解纪律处分工作相关程序。
为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工作指导,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专门成立“派驻业务讲师团”,由相关委领导、部室主任及业务骨干组成,从规范工作程序和文书、案件审核把关、提升日常监督能力等方面入手,着力解决派驻工作实际问题和困难,提高派驻监督效能。
“我们的派驻干部,有转隶来的同志,有从各个单位选调、遴选来的,年轻的同志也很多,本领恐慌是我们每个人都面临的大问题,我们太需要这样针对派驻业务的专项指导了……”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胡金贵感慨地说。
除了组织专题培训,该县纪委监委还持续探索执纪审查协作模式,通过“以练促干”“以干促提”等方式,从派驻机构选拔抽调优秀干部8名,参与纪委监委专案组案件查办,每轮县委巡察均安排2至3名派驻机构干部参与巡察组工作,促进业务能力全面提升。
同时,开展派驻“人才库”建设,大力培养骨干人才,促进派驻队伍建设良性发展,满足深化派驻监督需要。其中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以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创新开展“日周月”学习制度,建立加强学习、增强本领的长效机制。
“懂业务、熟业务,才能对派驻机构工作有更深层次的思考,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履职本领,依纪依规依法做好派驻监督的各项工作。”该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兰峰说。